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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教育局 2019-08-01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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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2019年(第二批)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现将领取证书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9年8月5日至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
三、现场领取地点
银川市民大厅五楼C厅28号窗口(宁安北街177号)
四、邮寄领取联系方式
0951—5555591
五、领取要求
1.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申领人核对《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领取并确认签字。
2.委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川市民大厅领取并签字,被委托人核对《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领取并确认签字,领取物一旦遗失,后果自负。
3.邮寄领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准确提供个人相关信息,一经寄出,邮寄物遗失的后果自负。
4.按自治区教育厅要求,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要事先电话予以告知(0951-5555591),最迟在8月31日之前领取。没有进行情况说明,将以未正常毕业或无人申领证书处理,申请撤消认定数据,教育厅收回教师资格证书。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领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未递交或遗失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951-5555591
附件: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相关资料代领委托书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银川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日
附件
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相关资料代领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本人 因 原因无法亲自到 银川市民大厅 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现委托 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我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认定机构代为领取。
本人已知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现申明,委托领取的《教师资格证》和相关资料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年 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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