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每日动态

宁夏加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来源:银川新闻网 2017-07-17 17:04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为落实扬尘污染整治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促进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近日,我区印发《加强全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其中要求银川及周边地区建筑、拆迁等工程施工,道路、管道等工程施工工地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银川及周边地区企业的大型燃料、原料、产品、废渣等堆场及厂区裸露地面密闭、覆盖、绿化等防尘措施落实率达到100%,银川及周边地区城市建成区内裸露地面和渣土堆放场绿化、覆盖等防尘措施落实率要达到100%。各市、县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

  我区要求建筑施工工地、建(构)筑物拆除工地和轨道交通、道路等市政施工工地,以及高速公路、铁路、水利建设施工工地,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或围栏、防污垢溢流措施;集中堆放的土方、建筑垃圾、水泥等采取覆盖、固化、密闭、绿化等防尘措施;土方、拆迁作业全部采取洒水喷雾、设置防尘布等降尘措施;工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工地出入口地面采取硬化处理等防尘措施。遇4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监督施工企业停止土方开挖、填筑及拆迁作业。在地级城市建成区较大建筑和拆迁工地,试点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在线系统,并实现与城管、环保部门联网,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巡查、督查,督促施工企业履行扬尘污染防控责任。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依法进行处罚。

  同时,全面推行“以克论净”保洁模式,制定全区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管理制度,落实机械化清扫保洁区域、时间及保洁要求。根据季节和气象变化定期进行道路洒水及冲洗作业,并适时调整作业频率。加强城区道路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道路扬尘管控,定期进行清扫保洁。各地级城市要建立渣土拉运车辆信息化监管平台,渣土拉运车辆严格落实清洗、密闭覆盖、拉运路线和时间等要求,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与公安、城管部门联网,防止运输过程中遗撒和泄漏。建立相关部门渣土拉运夜查长效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渣土拉运资格。

  此外,企业各种大型料堆(如煤堆、砂石堆、粉状产品堆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如冶炼渣、燃煤灰渣等)堆场,要采取封闭储存措施或建设覆盖、防风抑尘设施,装卸作业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或建设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厂区裸露地面实施硬化、铺设细石、绿化及洒水降尘,运输道路实施铺装、硬化,减轻企业堆场及厂区扬尘污染。并加强城市周边生态景观水系补水,发挥湖泊湿地的降尘作用,城市建成区内裸露地面要落实铺装、绿化、洒水降尘等措施,不得利用空地堆存建筑垃圾、渣土等;拆迁作业已经完成后不能立即施工建设的,应用防尘网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批而未建用地及渣土堆放场所也要落实绿化、遮盖等防尘措施,减轻土壤风沙尘污染。还要按照《全区非煤矿山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重点整治区域现有非煤矿山(含砂石料厂)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破碎、装卸等作业工序建设封闭除尘、喷雾降尘等设施,对非煤矿山至交通主干道间拉运砂石料的道路扬尘加强监管,2017年年底前,未达到整治要求当地政府决定关闭的贺兰山东麓砂石料厂,完成生态恢复工作。

  扬尘污染整治已经纳入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考核内容,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自治区安排“以奖代补”资金、清扫降尘车辆购置资金的依据,并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进行责任追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