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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保补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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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新闻网 2018-02-24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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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3日,宁夏人社厅发布消息,我区确定了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已缴纳2017年社保费的符合条件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各地自行安排的申报登记期内,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申报登记。

  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为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凡具有我区居民户籍,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且于上年12月31日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并已自行缴纳了上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4050”(男50周岁-60周岁,女40周岁-50周岁)人员均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不包含以下人员: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正在享受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和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往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准,按不同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补贴标准不同。今年则统一为: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实际缴费的50%给予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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