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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返回隐瞒不报 永宁两人被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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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日报 2020-03-30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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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公安局望远派出所近期对宁夏四季鲜农产品批发市场两名故意隐瞒出境历史的人员,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经查,宁夏四季鲜农产品批发市场内业主马某某的拉货司机郑某某,于3月15日驾驶货车豫D96293从云南出境,于3月21日回到中国境内,后驾驶货车沿高速路于2020年3月23日晚到达四季鲜农产品批发市场。永宁县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在摸排中发现,郑某某故意隐瞒其出境购买货物来源地的信息。业主马某某在管委会的摸排工作中,也否认其货物购买来源地,称其货物是从云南境内购买。

经永宁县公安局出入境部门核查,郑某某于3月15日有出境记录,马某某雇用司机郑某某购买货物,从老挝运至宁夏四季鲜农产品批发市场境内。郑某某称,自己隐瞒出入境的违法行为,是为了躲避集中隔离。

经审讯,两人对其隐瞒不报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永宁县公安局望远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郑某某和马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和五日的行政处罚。鉴于郑某某正在集中隔离点接受医学观察,该处罚将在其解除隔离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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