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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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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日报 2020-07-08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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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有新调整,职工月缴存基数和月缴额总额上限均较去年有所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合计最高月缴额总额不超过5408元。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区所在辖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银川市统计局简明统计信息中银川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129元,核算出2019年月平均工资为7511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的3倍为22533元。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各12%,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合计最高月缴额总额不超过5408元,较去年月缴存基数的3倍20838元提高了1695元,月缴额总额上限较去年上限5002元提高了4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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