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2016年度区市人才项目
实施单位奖励补助资金的决定
银开管发〔2017〕4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4〕53号)和《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6〕50号)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大人才使用、培养和引进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对宁夏共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被确定为2016年度区市人才项目实施单位的企业给予奖励补助资金共计8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加快推进人才工作项目以及创新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希望各单位充分发挥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切实发挥好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开发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做出新贡献。各人才项目实施单位要确保奖励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凡发现挤占挪用的,将予收回。
附:2016年度区、市人才项目实施单位奖励补助名单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8月4日
2016年度区、市人才项目实施单位
奖励补助名单
1、宁夏共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万元;
2、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16万元;
3、宁夏智慧宫互联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8万元;
4、银川大河数控机床有限公司8万元;
5、宁夏天地奔牛银起设备有限公司8万元;
6、宁夏博尔特科技有限公司8万元;
7、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8万元;
8、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资助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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