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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0/2017-01757 发布日期:2017-01-19
发布机构: 银川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财政局
名 称:关于下达银川市辖区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指标的通知

关于下达银川市辖区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指标的通知

  各辖区财政局: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住房补贴政策,经对银川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来的《关于银川市三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的函》(银房改办发201625号)复核,现对经市房改办审核后符合政策规定的,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和西夏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下达2015年发放住房补贴资金指标 24444446.06。其中:兴庆区发放单位1153975人,下达发放住房补贴资金指标11991636.18元(附件1);金凤区发放单位831687人,下达发放住房补贴资金指标5048102.77元(附件2);西夏区发放单位922370人,下达发放住房补贴资金指标7404707.11元(附件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通过银川市财政局专项转移支付给你区财政局,由你区财政局负责监督发放。 

  二、你区财政局接到通知后,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准拖延和挪用,凡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附件12015年兴庆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指标表 

  附件22015年金凤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指标表 

  附件32015年西夏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指标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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