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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0/2017-49120 发布日期:2017-10-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财政局
名 称: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城乡低保户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助学救助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城乡低保户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助学救助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三区财政局、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银川市人民政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助学办法》(银政发〔201299),切实做好城乡低保户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助学工作,经三区民政局对2017年申请助学救助人员审核申报,根据市民政局审核审定,第二批有126人符合救助条件,需救助金508000元(其中:兴庆区70249000元;金凤区19101000元;西夏区37158000元);现将所需资金预算指标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为了保障资金足额按时发放,请三区财政局收到指标后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民政部门按规定按月及时发放。

二、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虚列、挤占和挪用,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市财政局和民政局。

三、此次拨付的资金,支出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901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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