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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967/2024-00016 发布日期:2024-03-12
发布机构: 银川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财政局
名 称:银川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银川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银川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自治区财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稳步推进法治政府(财政)建设。一是坚持普治并举、内外并重,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财政事业全局中统筹谋划,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银川市财政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明确普法工作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二是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三是完善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目前我局对外公布权责清单事项41项,其中行政处罚29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项,动态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

(二)坚持依法理财,全面完成年度财政目标任务。把法治建设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有力保障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行稳致远。一是圆满完成收入增长目标。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各部门的共同配合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7.76亿元,同比增长17.1%,超年初目标11.6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全区排名第二。二是切实保障“三保”及刚性支出需求。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8.15亿元,同比增长22.9%,实现财政资金指标“应拨尽拨”“应支尽支”“应保尽保”,其中安排各类法治建设工作经费1.51亿元。三是全面依法理财。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执行市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维护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权威性和预算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主动向市人大报告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审查,系统提升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加强政府收支预算约束,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

(三)提升执法质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不断规范行政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检查计划依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023年重点选取了3家行政事业单位、2家企业、2家社会团体以及10家代理记账机构,对会计法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全面落实提前告知制度下达检查通知书;进点检查期间张贴进点公告、强调检查纪律;检查结束后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出具征求意见函,充分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并根据查出的问题向被检查单位下达处理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建立行政裁决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要求,强化执法公开透明,维护财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行政裁决流程,建立投诉处理快速裁决通道,对于案情简单且不涉及调查取证、无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的投诉案件,原则上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建立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行政裁决并行的模式,进一步化解政府采购纠纷,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扎实开展行政确认工作。联合市税务局对我市符合条件的2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予以认定、2家到期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复审,让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助力非营利组织解围纾困。

(四)加强普法宣传,扎实开展学法普法主题活动。一方面,充分发挥志愿服务传帮带作用,结合“志愿银川”“爱要在一起”等志愿者服务活动,联合各县(市)区财政局,深入社区、商圈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减税降费、财政惠民等多项政策法规宣传活动。2023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4次,参加志愿者人数累计超过50余人,志愿服务时长近15小时,发放各项法规政策及宣传袋2000余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职责,引导往来群众在充分掌握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内容的同时,培养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另一方面,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力度,继续举办银川市财政系统2023年度法治政府(财政)建设专题培训班,扎实开展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全年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90余人次,并结合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线上线下旁听庭审、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深化财政业务各项法律法规的实践应用,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和质量。

(五)支持企业发展,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保障中小企业公平竞争。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突出财政政策导向引领作用,统筹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2023年市本级采购总额13.28亿元,中型、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0.09亿元,占比达到76%,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二是强化资金支持力度,提升中小企业发展动能。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通过自治区搭建的“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供应商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加快“政采贷”业务推进。2023年累计完成42笔“政采贷”业务,政采贷合同总额7768.43万元,线上融资总额5514.61万元,进一步增强中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六)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一是与巡察监督贯通协调。根据市委巡察办移交巡察发现的问题,组织检查组,对涉及问题的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整改。同时,根据市委巡察办工作需要,每年选派政治可靠、专业过硬干部协助开展巡察工作,实现了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提高了发现问题、研判问题、定性问题的能力。二是与纪检监察贯通协调。积极配合市纪委,出台《关于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三是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配合市审计局,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积极组织处理审计移交案件,根据检查核实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充分发挥审计成果,加强审计监督检查与财政监督贯通协同。四是与税务监督贯通协调。针对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及税务问题,及时向税务部门送达《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通知书》,借助市税务局的专业优势,强化配合协作,有力推进问题的查处和整改落实。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相关制度要求,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锤炼执法守规的法治素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完成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吃透精神实质、领会核心要义,积极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全面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养成依法履职、依法治理的习惯。调整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银川市财政局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并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导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法治工作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短板弱项体现在:一是普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业务专业性较强,宣传方式以财政政策宣传和开展业务培训为主,普法方式方法比较单一;二是干部法治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财政工作的能力有所不足;三是财政法治力量较为薄弱,财政干部多以财经类专业为主,专门从事法律专业人员较少。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加快建设高水平法治财政,为推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快法治财政建设步伐。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继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以全局大会、专题学习会、交流研讨等形式及时传达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提升财政干部职工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财政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创财政领域依法行政新局面。

(二)夯实制度基础,提高财政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持续健全信息公开、会计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等方面制度建设;二是推进预算执行科学规范,严格预算调整法定程序,坚决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根据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以及我市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指导意见部署安排,及时开展专项检查、预决算公开等各项检查,进一步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四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三)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水平。根据年度普法任务,建立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具体要求及责任科室,并将普法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统筹安排,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减税降费、财政惠民政策等作为普法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在线教育、集中理论培训、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开展多种多样的法治学习宣传教育,促进财政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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