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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财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减税降费
索 引 号: | 640100-110/2018-75647 | 发布日期: | 2018-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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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名 称: | 自治区财政厅 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科技厅、各市、县(区)财政局、价格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