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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3/2017-0058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地震局 成文日期:2017-12-08
责任部门:银川市地震局 发布日期:2017-12-08
名 称:银川市地震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自查自评工作总结

银川市地震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自查自评工作总结

银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

  根据《银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通知》(银法府办发〔2017〕12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我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15年将抗震设防要求确认审批权移交银川市行政审批局,我局重点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按照《银川市行政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工作制度》《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审批和监管信息互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工作衔接,我局共有银川市审管互动信息平台使用人员3名,做到监管平台信息及时查阅,出现问题及时反馈行政审批服务局,确保审批工作落实到位。对位于活动断层附近的建设工程和审批人员及时沟通,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工作;对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进行重点督促。及时将中国地震局按照国务院的改革要求,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作出的严格规范要求报告行政审批局。截至2017年12月6日,行政审批局共受理抗震设防要求确认事项140项,准予许可139项,不予许可1项。没有需要进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工程。梳理权力清单17项,含行政处罚9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3项。与之相对梳理责任清单,一一对应,权责清晰,同时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权力的运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积极参与市政府立法活动

  按要求申报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对市政府立法征求意见积极进行反馈。通过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号(银人常发〔2017〕15号)及《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银川市活动断层避让带内建设绿色公园带的决定》进行立法,对活动断层强制进行避让并对建设内容进行规定,在全国率先走出了一条“规划引领、立法保障、项目推进、执法监督”的新路子。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申请审查制度以及定期清理制度

  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防震减灾行政执法依据、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责任九项制度及银川市地震局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汇编等,同时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2017年我局没有因违法决策引发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的情形,没有因违法决策或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撤销的情形,没有发生因违法决策作出的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做到制定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经过集体讨论印发,并落实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我局建立完善了行政决策机制、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一切重大事情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2017年共召开局党组、行政联席会27次,研究重大议题77项。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与专家咨询论证制度。2017年我局开展在银川市活断层避让带内建设绿色公园带建设项目及《关于在银川市活动断层避让带内建设绿色公园带的决定》立法工作,先后多次牵头组织市规划局、市规划设计院、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局、市法制办、兴庆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征求意见、调研论证、讨论修改等前期工作,并请中国地震局、自治区地震局专家及市人大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在地震观测基地与地震公园新上观测手段前也邀请了 宁夏地震局的专家进行了实地调研论证。三是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按规定开展决策前风险评估。四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经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能做到对提交的决策讨论,审查不合法不提交。积极参加重大行政决策会议,保证法制机构(法律顾问)能按时参加。五是落实行政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为了使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督查、有落实,我局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的的各项工作。成立了银川市地震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从建立健全机关制度入手,一方面将原有的规章制度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整改,补充完善,使内容更符合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从防震减灾工作整体要求出发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工

  作制度和考核制度。

  (二)严格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了进一步规范防震减灾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行为,制定了具体细化标准。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立查审相对分离。制定了银川市地震局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立查审相对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三)完善监督机制

  加强局机关行政内部的监督。一是通过信访、媒体多种渠道及时发现行政机关执法违法或者不作为、乱作为等不当行政行为。多年来未接到投诉和违法执法行为。二是在开展防震减灾执法工作中,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实施的监督和舆论监督。三是把有关防震减灾的执法依据在市民大厅和本局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四是通过银川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及银川市地震局网站公开相关政策性文件和政务动态接受群众监督。

  (四)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立查审相对分离

  为了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分工和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立查审相对分离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银川市地震局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立查审相对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合理分权、权责相应、相互制约”的原则,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立案、调查和审查职能相对分离,完善各自工作程序,并分别由本局不同的人员完成,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统一协调的内部运行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促进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五)强化措施,依法推进抗震设防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

  执法文书种类齐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地震局的执法职责,我们将这些依据归纳整理成册,以便于查询和执行。要求作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召开党组或局务会议研究,并报市法制办的审核备案。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在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双随机”抽查年度计划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人员名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实施办法、有奖举报环境治理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的标准等信息。今年共公开政务信息30项,无社会公众申请政府信息的事项。2017年无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二是推行非强制手段执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手段进行执法。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我局在监管工作中始终和行政审批服务局保持沟通,充分利用审管信息互动平台及时获取审批信息,完善充实监管方式,保证审批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在行政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工作中没有拖沓、没有敷衍塞责、没有推诿扯皮,做好上传下达,使监管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审管信息互联互通。四是健全公民或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企业守法信用记录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各类执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职业信用档案。实现企业守法信用信息公开查询机制。建立守法褒奖、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以及违法失信举报奖励制度、有奖举报环境治理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的标准。五是进一步规范防震减灾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行为。经过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了银川市地震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按照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对原制定的6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重新修订为5项,制定了具体细化标准,下发各科室严格按照制定的细化标准执行。六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的适用条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并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相关制度。做到行政处罚案件制作、装订规范。七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环节进行详细的记载。八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经法制审核。九是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行政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十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开展防震减灾执法工作中,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实施的监督和舆论监督。我们把有关防震减灾的执法依据在市民服务大厅和本局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我局没有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确认违法事项。没有执法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被有权机关查处的。十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建立执法人员名录,严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员具备行政执法资格达100%。今年新增二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培训并通过了考核。十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把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和学习法律的情况进行评议和考核,如发现执法中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证确有过错的,要在全局会议上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十三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实现无缝对接。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行政执法部门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和《银川市行政执法部门应诉报告制度》,积极接受司法监督,化解行政争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完善,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制度,公示率达100%。完善行政复议制度,2017年我局无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制度。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度,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建立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规范做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二是加强行政层级监督。对下级机关开展监督并及时纠正下级机关违法行政行为。三是加强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岗位实行分事设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等制度。制定内部控制流程。四是对公共资金、国有资金、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履行行政复议相关职责。二是健全行政调解制度。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履行行政调解职责。三是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履行行政裁决职责。我局没有行政裁决决定被司法机关、上级机关撤销或确认违法行为的。四是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和制度,派专人负责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建立信访受理范围、处理程序、责任追究等制度。五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的落实。对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利用每周一学习例会安排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今年3月和9月份分别选派一名处级领导和二名科级干部分别参加了为期2个月的市委组织部的春季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自治区党校举办的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今年共选派41人参加了由我局在北川举办的 “银川市地震应急管理人员北川培训班”。二是建立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13人)参加银川市综治暨治安防范常识有奖问答竞赛活动全部获得100分,并获得优秀奖1名,鼓励奖6名的优异成绩。同时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了网络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学习,参学率达100%,结业率达100%,我局在全市排名第一。通过普法学习,提高了我局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教育职工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了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学习,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等的习惯形成,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得到落实,依法办事能力明显增强。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单位党组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党组成员具体分管的领导负责制,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依法行政工作。二是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议事日程,法制宣传、行政执法、重大项目工程等事项均由局党组、行政联席会议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是加强法制机构和单位建设。成立法制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队伍。四是定期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时向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本单位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定期检查或专项检查。六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每年向市法制办报送法治政府信息不少于12条。对上级交办的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不推诿,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积极参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会议。七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引导。面向社会开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宣传。

  九、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推动我局自身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我局始终把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我局领导干部为重点,注重实效,进一步提升全局的法律意识和素养,提高依法执政的水平,不断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法制化建设。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认真规划,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我局及时召开了机关干部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依法行政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对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二)进一步开展“深化‘法律十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拓宽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渠道,通过深化“法律十进”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全体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特别是加大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进乡村”活动力度,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在农村的普及。

  一是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全面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形式,加强新媒体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形式构建立体宣传格局,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观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法治宣传动漫、纪实片等宣传视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宁夏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须知等普法内容,广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知识,增强全局防范意识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二是深入开展经常性学习宣传。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普法计划。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对象,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群众性、经常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栏、宣传墙、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宣传覆盖全市社会公共场所,努力让《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三是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宣传和普及。通过地震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形式向市民广泛宣传解读国家安全法、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关内容。突出国家安全工作“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理念,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实保障,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四是开展防震减灾法律知识宣传专题活动。在“3.1”、“4.14”玉树地震纪念日、“5.1”防震减灾法修订实施纪念日、“5.12”防灾减灾日等期间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以此警示人们牢记地震灾难,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五是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法宣传教育活动,“法律十进”活动扎实开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防震减灾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军营活动。通过在电视台播放《在山走动的地方》、《应对地震灾害知识》、《动漫蟾童》等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电视专题片,切实提高广大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六是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起草、下发了表彰决定。全市1.5万余名学生参加,共发放一等奖45个、二等奖90个、三等奖225个,防震减灾知识图书2400本,并到金凤区盈南小学授牌。

  银川市地震局

  2017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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