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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3/2017-57199 | 发布日期: | 2017-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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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地震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地震局 |
名 称: | 银川市地震局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
银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提高公民宪法法律意识,确保“七五”普法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银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银普法办发【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对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法治银川精神。
二、活动时间
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法治建设精神,通过集中开展宣讲活动,推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法治建设新表述新定位新论断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大力宣传《防震减灾法》、《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银川市活动断层避让带内建设绿色公园带的决定
》以及防震减灾知识。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国。
四、活动安排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期间,围绕以上宣传重点开展活动:
(一)开展12月4日集中宣传活动。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下午14:00至16:00在银川市金凤万达开展集中宣传咨询。
(二)开展“法律十进”主题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以“法律十进”为载体,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场、公园、法治文化基地等公共场所,采取上街宣传、运用新媒体以及宪法知识有奖答题、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部门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对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三)参与宪法法律知识微信竞答活动。结合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宁夏法治”微信平台,开展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参加竞答活动,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开展新媒体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营造人人学宪法的浓厚氛围。
(五)完成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度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银川市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的通知》(银普法办【2017】2号)要求,督促本部门参学人员于2017 年12月30日20:00前,完成5项公共考试(《宪法》、《民法总则》、《党内基本法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物权法》)和1项行业考试。
银川市地震局
2017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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