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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3/2018-74722 发布日期:2018-07-25
发布机构: 银川市地震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地震局
名 称:银川市地震局创建银川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方案

银川市地震局创建银川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工作方案


银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

  按照《银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关于确定2018年度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的通知》要求,确定我局为银川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在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任务中,今年我局重点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两个方面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总结经验,达到可复制可推广。为切实做好我局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推动和落实机制,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提升全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促进全局法治理念明显提升,决策质量显著提高,政府职能全面履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行政监督及时有效,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创建内容及具体项目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1)规范银川市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公布市县两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市县两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到位,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震害防御科牵头,应急管理科、监测预报中心、办公室负责)。

  2)落实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201812月底前,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提出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建议,并经批准后实施(震害防御科牵头,应急管理科、监测预报中心、办公室负责)。

  效果指标:

  1)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化、编码化管理达到100%,统一集中办理达到100%,相关制度健全完善。

  2)受案必结,全市年度行政职权事项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

  3)社会公众对部门的政务服务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职责范围、执法流程以及监督途径、举报电话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执法依据、法定标准、执法流程等发生变化时,公示的内容随时调整,并及时更新(震害防御科牵头,应急管理科、监测预报中心、办公室负责)。

  2)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推广运用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通过执法依据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执法文书种类齐全,整理成册便于查询和执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等措施时召开党组或局务会议研究,并报市法制办审核备案。制定有奖举报环境治理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的标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震害防御科牵头,应急管理科、监测预报中心、办公室负责)。

  3)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201712月已建立,建立完善企业守法信用记录制度,把企业守法信用信息采集融入日常监督环节,实现企业守法信用信息公开查询。建立公民守法信用记录制度,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各类执业人员信用档案。20176月已建立,建立完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责任人守法褒奖、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支持和鼓励对违法失信行为的举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震害防御科牵头,应急管理科、监测预报中心、办公室负责)。

  效果指标:

  1)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完善,公示率达100%

  2)执法依据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公示率达100%

  3)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执法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4)执法文书案卷按档案要求归档,整理成册率达10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主体工程,全局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由震害防御科负责统筹领导和推进实施。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突出重点,强化职能作用,落实具体措施,紧密配合推进创建工作落实。

  (二)落实责任。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实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责任制,行政首长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法府办发(20171号)》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我局示范创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强化检查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要将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全局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考核,适时对创建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将及时约谈、责令整改或予以通报批评。

    

  

  

                                                                             银川市地震局           

                                                                             20187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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