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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3/2018-75453 发布日期:2018-03-16
发布机构: 银川市地震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地震局
名 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震宏观观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震宏观观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地震群测群防是建立专群结合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必要组成部分,对捕捉地震宏观异常,开展地震预报特别短临地震预报分析具有重要作用。现今,我市部分地震宏观观测点(员)已经不适应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地震宏观观测工作管理,规范地震宏观观测点的建设观测员的确定与管理以及资料报送等工作程序,建立地震宏观异常快速上报、核实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地震宏观观测的作用,现对全市地震宏观观测网点进行优化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地震宏观观测点选取

按照布局合理,形式多样的建设原则,充分利用社会现有设施和场所,设立动植物宏观观测点。各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对辖畜牧、水产养殖户进行了调查,在观测点的分布上尽量考虑到分布面要广,动物养殖品种上尽量考虑到多品种、多样性,从而为获取更科学的地震宏观异常信息打下基础。根据县(市)区经济发展实际,设立地震宏观观测点主要以具有一定规模的鸡、牛、猪、鸽、鱼等养殖场、有明显观测条件的地下水井,且交通方便

二、地震宏观观测员确定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热爱防震减灾事业;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敢于担当,能够积极参加区市两级地震宏观观测员培训或会议;

3.宏观员年龄应在55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能够手机上网,开通手机微信,能确保日常观测信息传递;

5.为了便于及时掌握动物异常情况,观测员最好是饲养一线人员;

6.能够遵守《银川市地震局地震宏观观测点管理办法》,发挥《银川市地震局地震宏观观测员工作职责》,按照《银川市地震局地震宏观异常上报规则》上报异常。

三、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优先考虑以前的符合条件的地震宏观观测点;

2.对于养殖规模变小,或因场地发生变化者,应及时优化调整,并及时上报市地震局;

3.对于不服从领导,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不积极观测,不主动报告的人员,不予选取;

4.各县(市)区于410日前,将确定的地震宏观观测点上报银川市地震局。4月中下旬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确定的地震宏观观测点(员)进行确认。

 

附件:1.银川市地震局地震宏观观测点管理办法

   2.银川市地震局地震宏观观测员工作职责

   3.银川市地震局地震宏观异常上报规则

 

 

                                                             银川市地震局

                                                                                                                        2018316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王涌  6889290

          箱:wyong12@163.com


附件1

 银川地震局地震宏观观测点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地震宏观观测管理工作,完善防震减灾社会动员机制,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规范地震宏观观测管理活动,根据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地震宏观现象的观察与观测

地震宏观观测员应注意观察周围的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如动物、地下水、地形变、电磁、气象等,认识其正常的变化规律,了解造成这些变化的因素;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一些简单的观测,并把观测结果进行记录。已经设立的地震宏观观测点,要严格按照地震宏观异常观测规范每天观察并记录。

二、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与核实

地震宏观观测员发现宏观异常后,应及时进行异常的调查核实。首先是调查出现异常本身是否可靠,其次是分析异常的原因;调查人员应到现场访问有关人员,把握异常的真实性,必要时也可进行简单的测量、试验与分析;在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中,还要注意分析异常规模、出现的区域与时间等特征;观测员不能正确分析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报告市县两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宏观异常调查核实后,可进行异常的识别,是否与未来的地震有关,即能否作为地震宏观异常。

三、地震宏观异常的上报

地震宏观观测员观测到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地下水、气体、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异常现象,应当及时上报市县两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其他单位和个人观测到前款所列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越级上报。

经调查核实后的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应及时填写“地震宏观异常填报表”上报。对突然出现的、规模很大的、情况严重的异常,应当用最快的速度上报市地震局。市地震局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四、积极参加地震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努力提高对地震宏观异常的判断能力

市地震局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对全市地震宏观观测点每季度上门检查指导一次,若发现地震宏观观测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改正。市地震局每年应至少举办一次全市性地震宏观观测员培训班,地震宏观观测员应积极参加全市地震宏观观测员培训班。

五、地震宏观观测点(员)的考核与奖励

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地震宏观点进行工作考核。考评内容主要是地震宏观观测员的工作质量,如不及时填写“地震宏观异常填报表”、打电话不接或关机、或有异常不及时上报,培训不能积极参加等,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每年考评合格者继续聘为银川市地震宏观观测点(员),若考评不合格,则第二年将取消该地震宏观观测点(员)

对工作积极、责任心强的观测员(先进)一次发给业务补助费300500元,对不履行职责的观测员和不能有效开展工作的宏观点,及时调整。

地震宏观宏观员每报送一条异常信息,经地震监测预报中心落实后,属于地震宏观异常,按照时效性和可用性原则,给予50—500元奖励。


 附件2 

银川市地震局地震宏观观测员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地震宏观观测管理,充分发挥宏观测报员在地震短临预报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震宏观测报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加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知识学习,提高对地震宏观异常的认识和鉴别能力,确保观测信息准确、可靠。

(二)认真负责日常测报,坚持每天定时观测,并做好记录,报表、记录本等资料要定期上报市县两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三)特别要注意收集观测对象及附近地区出现的各类宏观异常信息,认真分析判断出现异常的原因,并及时报告市县两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四)协助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做好异常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及时向周围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五)地震短临跟踪期间和地震短临预报发布后,按要求及时报送宏观观测信息

(六)对地震部门内部通报的信息保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向外传播。

(七)发生地震谣言时要及时上报,同时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八)地震宏观观测员属兼职人员,义务收集、上报地震宏观前兆信息。

二、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与核实

地震宏观观测员发现宏观异常后,应及时进行异常的调查核实。首先是调查出现异常本身是否可靠,其次是分析异常的原因。在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中,要注意分析异常规模、出现的区域与时间等特征。宏观异常调查核实后,可进行异常的识别,是否与未来的地震有关,即能否作为地震宏观异常。

三、地震宏观异常的上报

经调查核实后的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应及时向辖区地震主管部门或市级地震部门上报,对突然出现的、规模很大的、情况严重的异常,除了按规定填报以外,还应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用最快的速度向地震局和自治区地震局上报。


附件3 

银川市地震局地震宏观异常上报规则

 

为了准确对地震宏观异常进行上报,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地震宏观观测员发现宏观异常后,应及时进行异常的调查核实。

二、快速调查出现异常本身是否可靠,其次是分析异常的原因。

三、在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中,要注意分析异常规模、出现的区域与时间等特征

四、应注意排除宏观动物习性异常、天气异常、季节反常、天敌侵犯等反应。

五、宏观异常调查核实后,可进行异常的识别,是否与未来的地震有关,即能否作为地震宏观异常。

六、经调查核实后的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应及时向辖区地震主管部门或市级地震部门上报,对突然出现的、规模很大的、情况严重的异常,除了按规定填报以外,还应以电话、微信等方式用最快的速度向地震局和自治区地震局上报。

七、不能判断的非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先观察,并利用手机拍照或拍视频,同时积极与当地畜牧部门或专家联系

八、对欺骗或无故上报正常动物反应的行为,核实后将给予通报批评。

九、地震宏观宏观员每报送一条异常信息,经地震监测预报中心落实后,属于地震宏观异常,按照时效性和可用性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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