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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8-0223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01-02
责任部门:银川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8-01-02
名 称:关于做好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严防死灰复燃的通知

关于做好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严防死灰复燃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新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发改(经发)局: 

  近期,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明确了2018年将对各地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按照市领导批示,现将自治区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严防死灰复燃的通知》(宁发改产业〔2017〕8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组织开展再排查再清理工作。请市工信局、国土、环保、安监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等部门高度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严格执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严防死灰复燃。 

  请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县(市)区发改(经发)局将所辖区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机制建立健全及中(工)频炉企业台账明细等情况汇总后形成报告于1月10日(星期三)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委并抄送市工信局、国土、环保、住建、安监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中(工)频炉企业台账月度调度制度暂定实施期一年,各地要明确信息报送联系人,自2018年1月开始,每月10日前报送我委,一并抄送以上单位。    

    箱:nxycfgw@163.com  

    

  附件:自治区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严防死灰复燃的通知(宁发改产业〔2017〕836号)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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