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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8-1781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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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8-04-1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8-04-18 |
名 称: | 银川市发改委关于明确价格举报投诉工作职责的函 |
银川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为了明确责任权限,提高价格监管效率,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章第八条关于“县级价格主管部门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价格违法案件”的规定,银川市发改委决定自《银川市发改委关于做好12358价格举报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发改发[2018]163号)下发即日起,“12345便民服务中心”受理的关于停车场、物业服务收费举报投诉直接交由辖区负责办理、告知、反馈, 望贵中心做好衔接配合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