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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8-7393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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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8-08-2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8-08-27 |
名 称: | 关于做好优秀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典型案例总结梳理工作的函 |
市国资委、工信局、科技局、农牧局、人才工作服务局、工商联、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滨河新区经发局、银川综合保税区空港经济服务处,各县(市)区经发局(发改局):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家创业发展大力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8〕24号,以下简称《意见》),更好发挥优秀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优秀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典型案例总结梳理工作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18〕518号)要求,在全区组织开展优秀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典型案例总结梳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请市直机关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管委会经发局(发改局)紧密结合实际,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精心筛选,把真正优秀的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典型案例筛选出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从各地和有关部门选送的典型案例中,择优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层面将通过新闻媒体等公开宣传报道并汇编印发。
二、典型案例选择标准
典型案例选择的企业家要对地方经济发展或行业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全面体现“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企业家精神特质,或突出体现企业家精神某些方面的特征。
典型案例选择的企业家要具有代表性,选送的企业家既要有国有企业代表,也要有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代表。
典型案例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家个人简介、先进事迹、突出贡献和相关企业情况,体现出的企业家精神特质等。
典型案例材料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同时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每个案例文字篇幅控制在4000字以内。
三、相关要求
为确保典型案例的代表性,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管委会所选送的案例限于本地注册的企业,并商请本地区纪检监察部门把好关。每个单位各选送2个典型案例,于2018年8月28日将典型案例材料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银川市发改委(行政中心1号楼33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tgfgjc2015@163.com,传真号:688861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