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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8-9370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11-26
责任部门:银川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8-11-26
名 称:关于制定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制定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物价)局、卫计局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生委 关于印发首次新开展及部分备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宁价费发201817号)、《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生委 关于核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备案价格的通知》(宁价费发201818号)和《市物价局 市卫生和计生委 关于我市新增新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价发201767号)的规定,现核定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此次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68项,具体项目详见附件:银川市医疗机构新开展服务价格项目正式收费标准目录(201811月)。

二、各医疗机构接到本通知后,严格对照医院收费等级类别规范收费标准,主动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各级价格、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收费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自立项目、自行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或违背患者意愿强制提供医疗服务等不规范行为。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银川市医疗机构新开展服务价格项目正式收费标准目录(201811月)


                                   银川市物价局     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112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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