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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374/2022-0001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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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2-15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
名 称: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经发部,中关村双创园服务办公室,公铁物流中心经发部: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发改服务业〔2022〕96号)要求,现就2022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1.文化旅游。加快文旅与全产业融合,重点支持“文旅+乡村振兴”、“文旅+工业”、“文旅+康养”等项目建设,发展沉浸式体验型文化旅游消费内容和产品。
2.健康养老。支持建设医养、康养项目建设,推进健康服务与旅游、文化、体育、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
3.仓储物流。完善提升自治区物流集聚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仓储物流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持续推进工业品、农产品物流降本增效。
(二)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
1.数字化转型。加快规上限上龙头服务业企业数字化改造,鼓励传统服务企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进行产业链整合、供应链集成、价值链提升及生态链维护,推进组织形式、商业模式、管理方式创新。
2.商贸流通。围绕完善消费设施供给,支持专业街、专业市场、专业园改造提升,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夜市、农贸市场等城乡消费设施优化提升和农副产品、大宗商品等生活性、生产性资料市场配套设施及服务功能完善提升,加快数字化改造、传统业态创新,网上网下市场融合。
(三)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
1.平台经济。支持建设、优化提升区域性服务、名优特产品销售类特色化平台和专业性交易平台,吸引中小企业参与平台经济,突破地域限制,拓展服务半径。
2.共享经济。支持建设面向生产领域的科技服务、节能环保认证、检验检测、人力资源等服务信息共享平台,提升生产效率。
3.体验经济。推进一二三产业及服务业内部融合,支持集农技培训、农事体验、休闲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田园综合体验项目;鼓励发展体验式营销、服务型制造和工业旅游,开发科研、设计、文化、探险类项目;支持开发植入地方特色元素的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体育等体验式产品研发设计及互动体验项目。
二、支持方式
2022年度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优先支持列入自治区“六个一百”重大项目中的重大服务业提效升级项目、自治区和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和国家及自治区“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区域)建设项目。现代服务业、传统服务业领域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安排资金,新兴服务业领域的共享经济和体验经济项目按照项目所涉及服务业建设内容投资的2%安排资金。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
(二)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经营状况和信用良好。同一法人代表或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企业限报1个项目。
(三)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1/3。
(四)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了规划、土地、备案(核准)、环评等各项建设手续(视项目实际情况提供)。
(五)项目已开工建设或具备开工条件,截至4月底工程进度应不低于20%(重点参考项目入统投资数据)。
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一)本次申报项目已获得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支持。
(二)同一法人注册企业的其他建设项目已获得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目前仍未验收的企业。
(三)企业法人及企业征信有不良记录或其他违法失信情况。
(四)不符合本次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项目,如商业写字楼、综合商业楼、零售业用房、宾馆用房等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基础性能源(煤电油气)储备供应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初审。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由项目所在辖区发改(经发)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辖区发改(经发)局和财政局要按照申报支持方向、支持方式和申报条件,对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的服务业产业项目和“六个一百”重大项目清单,对申报企业提交的项目前期手续(规划、土地、环评、备案等)、项目资金情况(企业自有资金、落实贷款、已完成投资等)、企业财务状况、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优先遴选优质项目、工程进度快的项目申报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园区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
(二)项目报送。市发改委、财政局负责项目的复审和统一申报,根据项目资格审查和实地考察情况,择优确定15个左右项目上报自治区发改委。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各园区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政策的宣传讲解工作,鼓励辖区企业积极申报。各辖区发改(经发)、财政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抓紧做好项目筛选、申报等相关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按照编制大纲要求,客观实际地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抓好备选项目现场核查工作,杜绝“不实申报”“虚假申报”,切实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二)请各县(市)区发改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经发局(部)于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前,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正式文件、项目汇总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文本等(一式两份)报送银川市发改委,逾期不予受理(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申报项目由金凤区发改局统一报送,中关村双创园、公铁物流中心申报项目由西夏区发改局统一报送)。邮 箱:ycfwyfzgh@163.com
(三)项目复审完成后,项目所在辖区发改(经发)局要通过国重大建设项目库,同步将申报项目从储备库中纳入三年滚动计划并逐级推送,由市发改委统一将申报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
银川市发改委服务业科 电 话:6888652
银川市财政局经建科 电 话:6888854
兴庆区发改局 电 话:5558156
金凤区发改局 电 话:5058905
西夏区发改局 电 话:6851023
贺兰县发改局 电 话:3873293
永宁县发改局 电 话:8014326
灵武市发改局 电 话:8613636
经开区经发局 电 话:8688305
附件:1.服务业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及编印要求
2.服务业建设项目汇总表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银川市财政局
2022年2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