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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8-86473 发布日期:2018-08-20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发改委
名 称: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项目建设是带动投资增长、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十三五”发展目标,现就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和“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以首府责任、首府标准、首府担当,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生态立市、脱贫富民、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抓住关键环节,强投资、重招商,在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上深挖潜力,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的关键作用,做到重点项目竣工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签约一批,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二、编制范围

  (一)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

  由市政府各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结合“十三五”规划和部门实际,借鉴以往经验和做法,组织专人抓紧做好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编报工作。

  1、申请纳入2019年全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必须是规划、土地、环保、节能、地震等相关前期工作准备较为充分,取得相关审批部门认可,2019年内确保能够开工的项目;部分前期条件已完备的项目,可提前至2018年底之前开工建设。

  2、凡在2018年底前已下达中央预算内和自治区统筹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全部申报列入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库给予保障。

  3、市委、市政府已下达专题会议纪要,要求2018年底或2019年初开工建设且资金有保障的项目须优先考虑;

  4、凡申请纳入2019年全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经前期勘察、评估和绩效评价后,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一律纳入2019年储备项目库管理。

  5、凡申请纳入2019年全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续建项目,必须通过宁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完毕审批手续方可纳入,前期审批手续不全的续建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二)各县(市)区、园区项目

  由各县(市)区、园区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十三五”发展目标和本辖区实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动能和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建设,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有效弥补发展“短板”;持续推进脱贫攻坚,统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保护等,提高公共服务和生态修复能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项目科学谋划和储备,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实体经济发展。 

  1、凡纳入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库的项目,务必确保规划、土地、环保等前期手续基本完备、资金来源确实、2019年内确保能够开工,或2018年底可提前开工建设的项目。

  2、凡在2018年底前已下达中央预算内和自治区统筹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全部列入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库给予保障。

  3、本级党委、政府已下达专题会议纪要,要求2018年底或2019年初开工建设且资金有保障的项目可给予优先考虑;

  4、凡申请纳入2019年全市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各县(市)区、园区必须进行前期勘察、评估和绩效评价,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一律纳入2019年储备项目库管理。

  5、凡申请纳入2019年全市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续建项目,必须通过宁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完毕审批手续方可纳入,前期审批手续不全的续建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三)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8398号)精神,凡申请纳入2019年全市重大及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为“本地区、本单位正在办理审批手续和在建的总投资1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根据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展情况按月更新”。

  2凡申请纳入2019年重大及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先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予以填报录入。登录网址:http://kpp.ndrc.gov.cn 。未录入项目信息且未获得项目赋码的项目一律不予支持。

  3、凡申请纳入2019年重大及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须在申报表“备注”栏中标注“申请重点”,在项目名称如“****项目”后标注“▲”,详见附件12;申请重大重点建设项目请提供该项目的简介材料,简介材料请参照“附件3”编写。

  三、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各项目建设单位(部门)于910日前,经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把关审核后,由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把关审核签字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发改委;原则上申报纳入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取得中央或自治区资金支持;市发改委将适时组织财政、规划、国土、行政审批等部门和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勘察、评估和绩效评估,经评估达到投资计划入库条件的予以纳入;达不到入库条件的项目一律列入储备项目计划库,待条件具备后再行实施。

  2、各县(市)区、园区项目。由各县(市)区、园区发改(经发)部门牵头,参照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申报方法,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前期勘察、评估和绩效评价,并经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把关审核签字后,于91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发改委进行统一汇总。

  3、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为避免重复和多头申报,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编报;如出现重复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把关审核后,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园区联系,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

  4、社会信用情况报告。凡申请列入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提供信用承诺,即无不良信用记录,确保资金来源有保障,确保2019年内如期按时开工建设,并完成既定投资计划目标,履行社会责任。《信用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4

  (二)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同时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本,以市直部门为主申报的需经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以县(市)区为主申报的需经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审签,以园区管委会为主申报的需经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审签。非经申报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同意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2、申请列入2019年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随文需附相关前期审批材料(如规划、用地、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批复文件)、中央或自治区下达的投资计划文件、市委、市政府的专题会议纪要等证明项目前期手续相对完备、资金来源确实、具备开工条件的相关资料。各县(市)区、园区项目由本辖区自行把关,务必确保项目开工条件完备。

  3、项目申报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改变项目申报表格式,如因本辖区、本部门擅自改变上报样式造成全市项目统计工作数据失真、内容缺失等情况,则由本辖区、本部门自行承担编报质量问题责任。

  4、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申报项目均需提供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承诺事项。(详见附件34

  5未向市发改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项目及提供相关资料和申报文件的,原则上在编制2019年全市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一律不予考虑。

  6、项目申报纸质文件及相关资料于910日(星期)前送至市行政中心主楼三楼324室,电子版本发至银川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公共邮箱:ycfgtz@126.com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6888631 

                   6888404 

    真:6888404 

    

  附件:

  1.银川市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表1.2

  2.****项目简介;

  3.政府投资项目申报承诺书

  4.企业信用承诺书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819

    

    

     (此件公开发布)  

   2

  ***项目简介(范本)

    

  一、建设单位

  二、项目背景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年限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效益评价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项目进展情况

  1、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2、计划安排执行情况

  3资金落实及完成情况

  问题及建议

    

  说明:1“项目背景”标明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

    2.“建设内容及规模”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填写依

       据为项目批复、核准和备案的文件,其中资金来源

       要注明中央、自治区、市、县(市)区资金、企业

       自筹、银行贷款资金构成情况。

    3.“建设起止年限”按照实际建设期填写。

    4.“工程进度”填写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工程总体形象

       进度、完成投资资金到位情况。

  附件3

  政府投资项目申报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就政府投资项目承诺如下: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提供,所提交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严格履行合同、协议等约定的义务。

  4、项目申报获批后,中央、自治区资金和市、县级配套资金确保规范使用;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强化“四制”管理和质量管理。

  5、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失信联合惩戒,同意通过信用中国(宁夏银川)门户网站(www.credityc.gov.cn)向社会公示。

    

  承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

    

  附件4

  企业信用承诺书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            (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办理项目手续,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恶意欠薪、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和不正当竞争,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发生违法失信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多次违反法律法规、恶意失信被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主体,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本《企业信用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承诺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签名人员应为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一、本《企业信用承诺书》适用范围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本《企业信用承诺书》由企业在申报列入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填写或提交审批材料时一并填写。

  三、本《企业信用承诺书》一式份,其中:一份企业留存、一份交由行业主管部门存档,一份交市发改委留档备查。

  四、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市场主体应主动将信用承诺内容通过信用中国(宁夏银川)门户网站(www.credityc.gov.cn)向社会公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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