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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6-03799 发布日期:2016-08-30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发改委
名 称:关于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李鸿儒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快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我委协办。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我委于8月2日约见了提建议的代表,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之后,我委联合市体育旅游局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发改委工交科负责办理落实。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委领导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制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以及国家发改委编制城区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方案的具体要求,在银川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自治区发改委的指导下,西夏区政府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编制完成了《银川市西夏区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3—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搬迁改造的范围、目标、功能布局、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组织模式、实施进度、社会风险评估、保障措施等,为工业区的搬迁改造提供了方向。 

  二、搬迁改造时序安排 

  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西夏区老工业基地分近期目标(2013-2018年)和远期目标(2019-2022年)两个阶段来实施。并根据国家整体安排,使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全面完成,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新兴产业带动能力明显增强,产业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城市建设水平大幅提高,城区生态环境日益优化,人民生活质量持续改善,努力把西夏区城区老工业区打造成为治理国家老工业区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示范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创新基地和宁夏高水平产城融合发展引领区。 

  (一)近期目标(2013-2018年) 

  1、空间布局实现优化。城区老工业区区域功能得到加强,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造,社会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成为宁蒙交界的桥头堡。 

  2、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得到改善。发展活力明显增强,老工业区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强二扩三”快速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明显进展,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到15%和40%。 

  3、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全面展开,发展定位清晰,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服务功能及品位显著提升。 

  4、节能减排成效取得积极成效。到2018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分别降低13%和18%;化学需氧量增幅控制在8%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9%。 

  5、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科技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更加凸显,成为引领银川发展的生力军。 

  6、生活质量持续改善。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中上水平,充分分享发展改革的成果。 

  (二)远期目标(2019-2022年) 

  1、搬迁改造工作全部完成。腾退空间得到有效开发利用,新培育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转型基本完成,生态环境根本改善。 

  2、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产业的“强二扩三”、“退二优二”取得显著成效,服务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高于工业。 

  3、城市功能更加完善。西夏区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全面完成,城市空间布局更加合理。 

  4、绿色发展取得重要突破。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社会大循环”的格局基本形成。 

  5、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科技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工业企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以上。 

  6、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社会保障更加完善,人民生活更加富足,幸福指数日益提高。 

  三、资金安排 

  根据对搬迁改造方案拟安排各项投资的估算,西夏区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分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新产业培育发展、老厂区厂房设施改造(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建设、生态环境修复、棚户区拆迁改造等七大主要任务63个项目,所需投资总额约195.91亿元。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推动西夏区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居民居住条件改善、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并对银川市乃至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以及棚户区改造提供新的经验和示范。 

  (一)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初步估算共需资金195.91亿元,资金筹措渠道主要有自有资金(包括企业自有资金和政府财政)、土地出让金(包括腾出土地和释放土地出让金)、金融机构贷款、招商引资以及争取上级政府政策性补助资金。 

  (二)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和老厂区老厂房设施改造资金主要是通过企业自有资金、腾出和释放土地的出让金、金融机构贷款、企业融资以及争取上级政府政策性补助资金方式筹措。 

  (三)工业企业就地改造主要是企业自有资金以及争取上级政府政策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筹措。 

  (四)新产业培育发展建设的资金主要是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筹措资金,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招商引资、争取上级政府政策性补助资金的方式予以解决。 

  (五)棚户区改造资金主要是通过政府财政、贷款和争取上级政府政策性补助资金的方式筹措。 

  (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治理和社会事业建设资金,主要通过政府投入和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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