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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2018-06-05
来源: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单位:银川市发改委

关于《银川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解读



近日,银川市物价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交通局、银川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银川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细则》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合理利用,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停车设施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背景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动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2017年1月,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6号),明确强调坚定不移地将价格改革向纵深推进,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改革方向,自治区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加快推进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构建有利于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的停车收费政策。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细则》。 

二、政策依据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2018版)》(宁政规发〔2018〕1号); 

(二)《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2017年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二号); 

(四)《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宁价费发〔2018〕1号)。 

三、制定过程 

《细则》在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了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市物价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家、自治区停车收费新政策,结合我市停车收费管理的实际情况,起草了《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各区及市规划局、市城管局等多个部门意见;以召开座谈会形式,征求了市交警分局、市住建局的意见;同时,还在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反馈。综合各方面意见对《细则》修改完善后,报市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经各部门会签后正式发布。 

四、主要内容 

《细则》共有五章29条,明确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含义、适用范围、管理方式、停车场经营行为、收费行为监管内容。此《细则》的施行对我市停车场收费政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等; 

第二章“停车收费管理”:包括价格形式、政府定价范围、收费市场化、制定价格程序、定价原则、停放优惠政策等; 

第三章“经营者停车收费行为”:包括经营资质、停车设施建设、停车场明码标价等; 

第四章“停车收费监管”:包括监督检查、协同监管、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 

第五章“附则”:包括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 

五、亮点内容 

(一)缩小政府定价范围。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区别不同停车设施的性质和特点,在《细则》中明确了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类别。其中,将原来由政府定价的商业场所(包括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写字楼等)配套的停车设施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明确将四类停车设施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缩小政府定价范围,目的是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增加停车泊位供应,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二)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营造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的价格环境,除政府全额投资建设、车站、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站配建的停车场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特征的停车设施外,对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的专业停车设施的停车服务收费分别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和协议确定收费标准。 

(三)明确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一是建立分区段的差别化停车收费制度。综合考虑停车设施所处区域、交通拥堵情况、泊位使用情况将全市划分为不同区段,实行分区段的差别化停车收费制度。二是同一区段停车设施,区分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白天高于夜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逐步缩短停车计费时间,制定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利用价格杠杆作用分流疏导,引导社会公众合理使用公共资源。 

(四)调整和增加了优惠措施。例如,对悬挂公安部门核发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在社会公共停车场接受充电服务期间免费停放;各类停车设施(住宅小区除外)停放不足15分钟免收费;进入住宅小区不足30分钟免收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在各类非居住区内停车场停车,可享受免费停车3小时的优惠时长。 

(五)对加强停车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提出要求。《细则》明确停车设施经营管理者应加快建设智能停车系统、诱导系统、智能收费系统,提升服务水平。实行计时收费的应具备电子计时装置,否则实行按次收费方式。 

(六)建立经营者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为了增强停车场经营者自律意识,鼓励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细则》中明确建立完善银川市社会停车场价格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停车场经营单位因违法行为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将推送到“信用银川”平台,供有关单位在行政管理过中实施信用核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诚实守信,一路畅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氛围,打造文明规范的停车环境。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机制,认真落实《细则》,制定分时段、分地区的差别化收费标准,促进我市停车场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减少停车收费投诉,为我市群众出行停车提供更舒心、更便捷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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