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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18-12963 发布日期:2018-01-11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
名 称:关于下达银川市各县(市)区2018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银川市各县(市)区2018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经发)局:

2018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安排和实施好基本建设项目,对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的目标任务意义重大。根据各县(市)区梳理上报的项目情况,为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既定目标顺利完成,各县(市)区切实做好项目推进工作。现就2018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如下:

一、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下达情况

本次下达各县(市)区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共706个,项目总投资272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83亿元。其中: 

兴庆区2018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102个,总投资96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5亿元。 

金凤区2018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99个,总投资725.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73亿元。 

西夏区2018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69个,总投资20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9亿元。 

永宁县2018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120个,总投资261.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9亿元。 

贺兰县2018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186个,总投资31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0亿元。 

灵武市2018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130个,总投资25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7亿元。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强化推进

各县(市)区要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领导联系、一个责任人服务、一个方案推进、一套机制保障”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办,建立项目限时制、责任制,通过一线工作法、挂图作战等措施,定时间、盯进度、明责任、严考核,狠抓开工达效,强化工程质量,确保工作实效。 

(二)做实前期,加快推进

各县(市)区要紧抓当前有利时机,安排专人负责,全力抓好规划、用地、环保、节能、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落实项目开工建设条件,确保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如期开工。行政审批、规划、国土等部门要靠前服务,提升服务效能。本次计划下达的项目,原则上要求续建项目在4月底前全部复工建设,新建项目在5月中旬全部开工建设。 

同时,请各县(市)区于1月20日前上报2018年3月中旬集中开工项目名录(详见附件3)。 

(三)谋划储备,梯次推进

各县(市)区要围绕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各类政策和投资导向,审慎研究银川市和本辖区的资源禀赋优势、产业发展实际,找准与市情的结合点,梳理储备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梯次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在4月底谋划第二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确保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建立项目动态管理和调整机制,年内对纳入投资计划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凡因前期手续不完善或推进不力、在6月份前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动态调整更新。 

(四)督查督办,狠抓落实

市发改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度,通报督查情况。各县(市)区也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制度,形成层级督办网络,加强跟踪督办,找准项目推进难点和障碍点,及时处置,确保项目依法开工、有序建设。对年内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审批服务、信息上报、督查通报等情况,将全部纳入年底对各辖区、部门绩效考核之中。

联系人:李颖   电话:6888631   邮箱:ycfgtz@126.com 

附件:1.银川市各县(市)区2018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汇总表

2.银川市各县(市)区2018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3.银川市2018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工项目统计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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