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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6/2017-0537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2017-03-23
责任部门:银川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7-03-23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安局2017年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安局2017年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局、分局,局属各部门: 

  现将《银川市公安局2017年审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银川市公安局 

                                             2017年3月23日 

    

  银川市公安局2017年审计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审计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公安厅审计工作部署,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开展审计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应审尽审,注重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形成震慑,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全市公安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一、强化审计工作认识,注重审计结果运用 

  (一)充分认识公安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公安审计工作是公安机关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开展的一项经济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警务成本、提升行政效能的有效手段,是规范权力运行、严肃财经纪律、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公安审计部门的职责担当和重要意义,认真落实郭声琨部长关于“全面加强公安审计,保障服务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推进公安机关四项建设大局的要求”,做到哪里有财务,哪里就有审计,钱花到哪里,审计就审到哪里,进一步提高公安经费使用效益,深入推动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要强化审计整改落实,各单位、部门“一把手”是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审计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要采取有效措施,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防止屡审屡犯。市局审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后续跟踪审计,促进整改落实;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通过责令整改、结果公开、审计通报、审计约谈等方式督导整改;对屡审屡犯,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政工部门要将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调整使用和日常管理的重要依据;法制部门要将执法财物审计结果作为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审计部门移送的违法违纪线索及时开展调查,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紧密围绕全市公安工作中心,扎实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审计工作 

  (三)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推动党委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干部管理监督体系中,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调整使用、日常监督的重要依据。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财经法纪的红线意识,加大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和深度,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对领导干部作出全面、客观的审计评价,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廉洁从警。年内完成对兴庆分局、公交分局和宁东分局主管财务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党委和区公安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中要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严肃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行为。 

  (四)认真开展特费专项审计工作。重点围绕特费资金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特费支出的规范性、真实性,特情人员档案管理的完整性、有效性等方面开展审计,加强资金监管力度,防止出现超范围支出、审批制度不落实、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安特费的规范管理,切实提高使用效益。年内完成对西夏分局所属15个所队、贺兰县局所属12个所队以及市局国保支队的特费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公安特费的审计监督力度。 

   (五)积极配合专项巡查工作。适应反腐败斗争向“全面”和“从严”纵深发展的新形势,围绕市局党委的中心工作、关注重点和上级审计部门的部署要求,特别是狠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项禁令”精神情况,探索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严肃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行为,为公安机关党委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年内完成对特警支队2016年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六)聚焦重点投资项目强化跟踪审计监督。紧密围绕公安机关“四项建设特别是基础信息化建设,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压缩腐败空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关注预算是否科学合理、招标文件是否公平公正、待签合同是否合法合规、竣工决(结)算是否真实有效,杜绝“圈标围标”现象发生,确保项目建设廉洁高效有序推进。 

  (七)深入推进执法活动财物审计。围绕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为依据,积极配合区公安厅做好对公安监管场所开展执法活动财物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八)持续强化审计整改工作。总结审计整改工作经验,探索建立审计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对重点问题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对历史遗留难点问题要通过明确政策措施妥善解决。针对各单位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继续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并适时采取现场督办、审计检查、审计约谈和审计问责等措施,促使各单位、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成效。 

   三、强化审计能力建设,大力加强公安审计队伍建设 

  (九)强化审计队伍建设。通过公开遴选和岗位交流,配齐配强市局本级审计人员,重点增加信息化建设和工程项目等方面专业人才。各县(市)局、分局要在本单位财会人员中选建兼职审计人员,并加大在公安审计方面专业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审计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防范本单位在财务收支、财务管理和相关经济活动以及执法财物管理等方面的违规问题,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和各项资金的有效管理、合理使用。 

  (十)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审计发现问题的能力。积极组织审计人员各类业务培训,并鼓励审计人员参加地方专业职称考试,加快知识更新、提升知识储备以及运用先进审计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能力。结合专项审计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行审计实战化训练,着力提高审计人员发现问题、核查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十一)加强基础建设,推动审计工作深入发展。积极做好全国公安审计工作联系点申报工作,强化审计专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银川公安审计工作水平。全力推进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优势开展审计工作,并探索建立社会审计资源库和专家库,借力引智,促进审计工作提质增效。要加强审计工作中的信息化运用,探索开展审计数据分析研判,促进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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