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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6/2018-81136 发布日期:2018-10-30
发布机构: 银川市公安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公安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93号“关于对我市群租房进行清理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93号“关于对我市群租房进行清理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提案的答复

市工商业联合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对我市群租房进行清理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的提案收悉。提案系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市安监局主办,市公安局协办现将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市群租房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伴随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变迁、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务工的趋势,以及对群租房整治力度的增强,群租房的“生态状况”也随之改变发展。一种新型“公寓式”群租房逐渐在城乡结合部乃至城市繁华中心地带蔓延发展,成为有一定经济条件外来务工群体的首选居住房型。

但随着群租房的大规模出现其管理漏洞和负面影响也凸显银川市流动人口占区流动人口总数的80%)群租房管理工作为例,就存在着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人员流动性大。租房形式不同于宾馆实行的较完善日租登记制度,也日常租房签订的长期租赁合同,承租人成分复杂,人员流动性大流向不明,不利于进行人口规范管理。二是管理漏洞较多。群租房论间出租,房内人员混居,出入复杂,身份不明人易混居其中,不仅存在严重扰民问题还是犯罪分子易藏匿的去处,各类纠纷、案件高发地。三是实时同步管理差。群租房目前配套硬件措施相对落后,主要是城乡结合部农民自建房和公寓式房屋,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数量少,多为兼职无牵头单位导致专人培训脱离实际,不能确保实时登记以及人员信息精确采集录入,同步化管理滞后。四是政策法律不健全。现阶段群租房管理工作正在进一步探索中,我市尚未出台相关健全的法律制度进行科学规范管理。部分法律支持的前提下禁止其发展大多数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疏导管理,但无统一规范,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五是存在不安全因素。群租房多人混居,存在治安、火灾、结构安全等各类隐患,无统一规范的安全标准加之厨房、卫浴公用,私改燃气、私搭电线问题大量存在,安全问题值得关注和解决。

二、我市群租房管理措施

群租房内居住流动人口教育、管理和服务是新形势下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个新课题。为进一步适应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就要不断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规范群租房日常管理程序,强化管理工作措施,使流动人口教育管理工作达到积极的社会效果。

加大宣传力度,多措并举防范。派出所通过加大群租房宣传覆盖度,签订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责任书等方式,提升防范意识,加强协作管理,做好人员登记和内部管理,从而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通过保安、大门处安装的人脸识别系统和门禁系统,对未进行登记而经常出入小区人员进行走访,减少外来人员流动量,拒绝不明身份人员入住;对城乡结合部的群租房要加强巡逻,定期检查监控探头以及电路、煤气及灭火设施检查更换老旧电路,确保消防通道畅通,阻断公寓式群租房的火灾安全隐患。

加强人员配备,认真核查报备。群租房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并进行岗前培训,设专人负责公寓管理,加强小区安保力量,确保房屋出租多的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周边治安环境。认真核对承租人身份、签订租赁协议,其中非本市户籍人员需要于3日内向公安机关报备,协助办理暂住登记;对无身份证件及身份不明人员不能出租房屋;不得以出租房屋方式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发现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必须给予严厉打击

(三)联动治理,完善长效机制。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确保群租房安全是社会问题,并非一个部门就可以解决的,需要在党委政府引领和带动下,各职能部门按照管辖职责共同发力、协调配合,才能真正解决好群租房安全问题。二是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构建联动机制。针对群租房安全隐患,综治、工商、住建、司法、公安、消防等各职能部门不能单打独斗,而要积极沟通协调,建立会商研讨、信息共享、联动执法的协作机制,多管齐下、多点整治,争取形成合力,实现对群租房安全隐患“发现一家整治一家,治理一家久安一家”。三是扩充壮大群租房动力量。牢牢依靠群租房周边区域的治安分子、网格员、综治专干等力量,大力支持和督导推进社区安全宣传,及时回应有关安全隐患的报告,最大限度帮助发挥主观能动性;要求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群租房熟悉掌握房屋出租以及承租人员情况。派出所要充分利用现有法律法规,整合户籍力量,提供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为非本市承租人员办理好暂住登记,妥善保存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而规范管理流动人口,打处违法犯罪分子,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银川市公安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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