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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7/2017-0299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2017-03-14
责任部门:银川市工程项目代建局 发布日期:2017-03-14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局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局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工程建设单位: 

  《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局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试行)》已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局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试行) 

       

                          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局 

                               2017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局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试行) 

    

  为确保代建工程质量和工程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代建工程管理水平,对设计变更进行有效控制,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代建局”)代建工程项目中设计变更的管理。 

  二、、种类划分 

  因设计变更的内容及费用不同,可将设计变更分为: 

  1、一般设计变更:变更内容简单、工程量小、费用小于1万元,且不涉及原则,不影响质量安全、进度、美观设计变更 

  2、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内容较复杂、工程量较大、增加费用超过1万元,不足5万元不涉及原则质量安全、进度、美观等影响不大设计变更 

  3、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内容复杂、工程量大、增加费用超过5万元,不足20万元或对质量安全、进度、美观等影响较大设计变更 

  4、特大设计变更:变更内容特别复杂、工程量很大、增加费用超过20万元,或对质量安全、进度、美观等影响特别大设计变更 

  三、分级管理 

  一般设计变更需经工程科、技术科依次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 

  较大设计变更需经工程科、技术科、合同预算科、总工办依次审核,最终由局分管领导确认后加盖公章; 

  重大设计变更需经工程科、技术科、合同预算科、总工办、局分管领导依次审核,最终由局务会议研究确认后加盖公章; 

  特大设计变更需按照重大设计变更流程在市代建局内部审核后,再向发改、审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申报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时限要求 

  所有设计变更原则上必须于发生当月内完成,否则视为无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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