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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2/2017-5619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17-12-04
责任部门:银川市国土局 发布日期:2017-12-04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国土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国土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执法监察支队: 

  现将《银川市国土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银川市国土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分工方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2017710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42号)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7]211号)要求,银川市国土资源局被确定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推进,结合国土资源部门实际,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创建内容、创建目标及责任分工 

  按照《关于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此次创建活动共两项任务: 

  (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充分发挥各方面监督的作用,使监督覆盖到权力行使的各方面和各环节,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公开透明运行。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事权法律制度,强化执行职责。 

  责任单位:综合处牵头,各处室,三区分局,局属各单位,执法监察支队配合。 

  2.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制度。起草政府规范性草案要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 

  责任单位:综合处牵头,机关党委配合。 

  3.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坐效裁判,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司法机关对完善和加强行政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司法建议。 

  责任单位:综合处牵头,各处室,三区分局,局属各单位,执法监察支队配合。 

  4.加强行政审计监督。加强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牵头,财务室配合。 

  5.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责任单位:法规(室)牵头,综合处、信息中心、执法监察支队配合。 

  6.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牵头,综合处配合。 

  (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 

  责任单位:法规(室)牵头,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执法监察支队配合。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政府法制机构推行的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引导申请复议人员到市政府进行申请,做好解释工作。 

  责任单位:法规(室)牵头,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执法监察支队配合。 

  3.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合理合法解决。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责任单位:法规(室)牵头,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执法监察支队配合。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是依法治市的重中之重,各处室、各单位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进一步加强领导,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探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有益做法、经验、路径、方式。 

  (二)强化培训,提升素质。综合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人员相互学法。通过培训和学习,使全系统执法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在重要执法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三)加强监督,营造氛围。各处室、各单位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普法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国土资源法律意识,积极营造有利于国土资源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国土资源社会监督,落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履行生效的人民法院行政判决和裁定,接受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系统法治水平。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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