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12/2018-8200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18-09-2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国土局 | 发布日期: | 2018-09-20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国土资源局12345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制度》的通知 |
各分局,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12345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制度》已经研究制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银川市国土资源局12345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制度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0日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12345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要求,为进一步规范12345便民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运行管理,加强监督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12345热线是市委、市政府设立的非紧急类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答复”原则,全面办理各类行政化和社会化服务诉求。
第三条 12345热线负责二、三级服务平台,二级平台为综合处(法规室)ycgtja账户、执法监察支队ycgtjb账户和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ycgtjc账户;三级平台为兴庆分局xqgt账户、金凤分局jfgt账户和西夏分局xxgt账户。
第四条 二级平台接到工单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转办至承办单位或三级平台,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当自收到事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访市民诉求;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当自收到事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申请退回,并详细说明理由及依据。其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时限内办结的,需申请延期不超过2次,每次延长时限为5个工作日。
第五条 承办单位或三级平台工单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经二级平台确认,提交12345热线办结。
第六条 监察室负责对12345热线实行效能监察。
第七条 本制度由综合处(法规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