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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2/2018-9106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18-11-27
责任部门:耕保处 发布日期:2018-11-27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土壤环境保护 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土壤环境保护 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部署,提高土壤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土壤环境保护力度,根据《关于印发银川市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银土壤办发〔2018〕10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对象、内容

(一)宣传对象、目的

1.加强对银川市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土壤污染防治和保护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学习。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理论政策水平,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行政能力,推动各分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2. 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安排法制科室工作人员及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加大对社会公众土壤污染防治和保护工作的宣传。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和实践,增强社会监督意识,营造浓厚的土壤污染防治社会参与氛围。

(二)宣传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凝聚全局共识和攻坚力量;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银川市委市政府及我局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安排;深入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提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学习领会《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40号)精神,确保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基本国情国策国法,宣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宣传建设用地保护制度;宣传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坚守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宣传各地严格执法监管,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情况,提高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程度。

二、宣传形式

(一)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结合

通过局每周二学习例会加强对银川市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土壤污染防治和保护的学习教育。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并发放至各(分)局、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由各单位负责人督促工作人员进行自学,扎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理论基础。

责任单位:局综合处、耕保科、法规科。

(二)新媒体宣传

利用我局官方网站、微信群,编辑党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决策部署及我局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安排,介绍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和政策法规,及时发布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新闻。推动各分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和分工:耕保科和法规科负责宣传内容的制作,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发布,相关处室配合。

(三)活动宣传

1.开展主题广场宣传活动。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5”世界土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在人群密集的地点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向行人发放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用地保护和典型案件查处等相关宣传材料。

责任单位和分工:法规科负责,耕保科、相关处室及各事业单位配合

2.配合环保等部门做好土壤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支持环保志愿者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发挥志愿者对污染土壤环境和破坏土壤生态的监督和纠正作用。

责任单位和分工:耕保科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四)科普宣传

1.制作公众环保科普宣传册。制作一套专门设置土壤污染防治内容的科普宣传册,重点介绍土壤污染防治常识、政策等内容。

2.制作公益广告牌。在交通干线、农田等树立耕地和生态保护公益广告宣传牌。定期检查维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碑。

3.利用局门口电子屏循环滚动播放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宣传语,扩大社会影响。

责任单位和分工:耕保科负责,三区国土分局相关处室配合。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局和局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土壤污染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将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工作与耕地保护、生态保护、日常执法监察工作结合,合理安排宣传内容和时间。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到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共同推进。

2.各相关单位将土壤污染防治和保护、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开展中,并使之成为常态。要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等宣传节点,积极营造氛围,形成声势。

3.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认真按照该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宣传工作,并及时总结交流经验。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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