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迎接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宁减负办发〔2017〕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现提两点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市减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减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对照自治区减负专项督查内容和重点,以及《2017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明细表》(见附件)涉及各部门的工作内容,逐项进行自查整改,总结相关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市减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减负主管部门要全面总结2017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将减负工作自查报告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6日前报银川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景国
电 话:18995159568 6888662
邮 箱:gxjyx829@163.com
附件:《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宁减负办发〔2017〕9号)
银川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代章)
2017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