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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2/2018-0207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18-01-15
责任部门:银川市工信局 发布日期:2018-01-15
名 称: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总结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总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17750号)精神,我局严格按照考核程序、方法、步骤对市节能监察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中心、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集中组织了考核,考核工作顺利结束,现就考核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市节能监察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中心、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局4个事业单位,其中市节能监察中心核定编制7个,市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中心核定编制4个,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核定编制3个,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局编制15个,机关工勤核定编制2个。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属经费自理单位,现有享受副处级干部待遇人员2名,一般干部1名,聘用人员23名。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局于2016年11月成立,单独进行考核

市节能监察中心实有人员7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市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中心实有人员3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名,事业工勤人员1名;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实有人员3名,其中享受副处级待遇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机关工勤实有人员2人。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均参加考核,参评率达100%其中市节能监察中心评定优秀人员1人,合格5人,不确定等次人员(2017年新招聘人员)1人;市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中心评定优秀人员1人,合格2人;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评定优秀人员1人,合格2人。机关工勤合格2人。

 二、主要做法

(一)考核工作的准备、动员阶段。

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局考核工作的领导,搞好年度考核工作,我局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进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

2.领会文件精神,安排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认真学习《银川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关于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组织领导,考核范围,考核内容、等次、标准,考核的方法、程序、阶段任务等,对考核工作做出了全面、系统的安排。

3.宣传发动,总结工作。根据我局工作安排,明确了对考核工作的各阶段的工作任务、评比等次标准等内容。在此基础上,组织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撰写了年度个人述职,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二)考核工作的实施阶段

1.学习动员,填表公示。根据考核领导小组的安排,召开了考评会议,组织填写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予以了公示。

2.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召开全局会议,由各中心人员就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述职,印发了《民主测评表》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打分。

3.汇总考核分值,确定考核结果。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平时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按照年度考核分值=半年考核分值(占年度考核分值的40%)+年终考核分值(占年度考核分值60%)+奖励性加分+处罚性减分,经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每个人的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成绩。将考核得分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对考核结果无异议。

    三、考核结果

我局节能监察中心实际考核7人、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中心实际考核3人,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实际考核3人,按照一般不超过事业单位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的原则评出优秀等次3经过民主推荐,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优秀等次3人,分别是马云翔(银川节能监察中心)、李丹(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中心)、王喆(银川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朱丽为2017年度银川市节能监察中心新招聘人员,在本年度试用期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其余人员均为合格。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1月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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