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盐改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根据《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盐业体制改革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字【2016】2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7】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1月30日,自治区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做好准备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安排
1月30日 全天
上午08:50
良田购物广场集合,现场随机督查金凤区、西夏区超市、便利店、日杂店、调味品店、集贸市场了解食盐销售情况
下午14:50
行政中心2楼4号会议室召开督查反馈会,听取银川市汇报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及反馈督查情况。
二、银川市参会人员
1.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工业主管部门负责人;
2.市编办、法制办、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公安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
三、会议议程
1.市盐改办(市工信局)汇报全市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2.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报食盐质量监管职责移交情况及管理情况;
3.各县(市)区政府汇报辖区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四、相关要求
1.请市工信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参加1月30日上午督查工作(自行前往良田购物广场集合);
2.请各汇报单位准备汇报材料30份,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3.请市编办、法制办、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公安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准备考核迎检资料并提前带入会场。
4.请市场监管局、卫计委1月29日下午17:00前反馈参加督查人员名单。
联系人:罗 力 6888042 18909565565
马云翔 6888662 15009663595
附件:自治区督察组成员名单
银川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
附件:
自治区督察组成员名单
范宏明 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刘 然 自治区经信委食品与药品工业处处长
余彩云 自治区食药监管局食品流通处副处长
于丽萍 自治区疾控中心地方病防治科科长
吴 成 自治区经信委食品与药品工业处主任科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