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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2/2019-0004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19-03-18
责任部门:银川市工信局 发布日期:2019-03-18
名 称:关于征求《银川市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升级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银川市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升级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宁党办〔2018〕75号),积极推动银川市走在全区对标提升转型升级发展前列,我局起草了《银川市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升级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按市领导指示,现再次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18号(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修改意见盖章反馈至市工信局。

联 络 人:吴娟  

联系电话:15202686285  6888676/6888672(传真)

电子邮箱: ycgxj6888672@163.com


  

  

附件:《银川市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升级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3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银川市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升级发展行动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方案》(宁党办〔2018〕75号),积极推动银川市走在全区对标提升转型升级发展前列,当好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打下决定性基础,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3-5年时间,实现以下基本目标:

1.重点产业实现集群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优势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6.5%,占工业增加值比重稳步提高,产业链条不断完善,产业集群能力明显增强。

2.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自治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超过50家、智能工厂达到8家以上,智能制造水平明显增强,先进制造业与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

3.绿色发展模式巩固推进:自治区级以上绿色工厂达到10家以上,建成2家以上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产业链,绿色生产方式全面推开,节能降耗稳步推进,重点产业绿色制造水平显著提高

4.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工业技改投资增速实现年均15%以上增长开发区主导产业占比达到50%以上,工业投入稳步增加,产业链延伸和产业配套能力明显增强。

二、任务措施

    (一)实施工业企业对标行动

1.制定对标行动实施办法。制定银川市工业企业开展对标行动的实施办法,明确我市工业企业开展对标行动的主要目标、对标重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利用3年时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标工作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2.建立对标企业综合评价机制。依据自治区陆续公布的指标值,引导企业制定本企业对标实施方案,建立工业企业对标工作台账,将对标开展情况纳入银川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的效能目标考核,对改造提升相应指标成效明显的对标企业,对标园区给予资金奖励。

  (牵头单位:市考核办、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二)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行动

3.释放技改政策效益。积极申报自治区重点技改项目,争取技术改造贴息支持,兑现银川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工业转型升级等各项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加大科研投入,不断提高自主研发新产品、新技术能力,着力培育一批研发基础好、知识产权多、行业带动性强的企业技术中心,加强产业发展技术储备。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4.加大重点技改项目建设。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每年遴选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分级管理、跟踪监测、强化服务、重点推进,确保重点技改项目顺利实施。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5.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业态与羊绒、生物发酵、食品等产业融合,每年实施30个传统产业技改项目,促进传统产业“老树发新芽”,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

6.提质壮大优势产业聚焦增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快轴承制造小镇、隆基硅7GW单晶电池、汉尧锂离子电池等重点项目建设,做大做强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7.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模式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创建2家以上绿色开发区、10家以上绿色工厂、开发50种以上绿色产品,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加强绿色供给,稳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产业,通过“绿色+”让产业变“绿”。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全面完成能耗“双控”任务。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8.加快“散乱污”企业整治。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机制,制定“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排查,建立“关停取缔类、整合搬迁类、升级改造类”三类清单,按照整治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加快清理整治和升级改造,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范围内各类“散乱污”企业整治。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三)实施大企业培育行动

    9.打造企业旗舰团队。落实《自治区大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围绕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选择发展优势突出,市场前景广阔,行业关联性、产业带动性较强的企业,建立滚动培育企业名录库,作为重点支持发展和监测考评对象,细分行业龙头型企业,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银川工业标志性企业,形成引领银川工业经济对标提升转型发展的旗舰团队。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各县(市)区)

10.推动企业增量上台阶。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走强强联合、抱团发展之路,鼓励企业增量上台阶,力争到2022年,产值过50亿元的企业达到7家以上、过100亿元的企业达到5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四)实施创新型企业快速增长行动

11.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增长。建立科技型企业培育库,启动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工作,加大力度培育自治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打造我市梯队推动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格局。到2020年,全市自治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00家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10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12.强化创新载体建设。用好“科技支宁”政策,加快沿黄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强化产业、研发、市场、资本、人才等全要素协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产学研建”一体化技术创新体系,建成运营上海交通大学(银川)材料产业研究院,布局建设大数据、新材料、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推动科研机构市场化、企业化运作。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13.建立持续稳定科技投入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科技投入机制。落实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政策,引导企业持续稳定科技投入,每年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70个以上。2019年全社会R&D投入强度达到2.12%以上,到2020年,全社会R&D投入强度达到2.61%。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14.着力转化科技成果。健全创新成果交易市场体系,建立源头保障、转移供给、收益分配等体制机制,加强中科院产业育成中心建设,打造一批飞地育成平台和离岸孵化器,每年转移转化重大科技成果不少于10项。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15.实现“专精特新”企业总量倍增。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通过精准服务、示范引领、政策扶持,围绕优势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增链”、“补链”、“延链”的“专精特新”企业,着力推进大中小型企业结构优化、融合发展、集群发展。力争到2020年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0家以上,到2022年达到400家。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五)实施创业创新推广行动

16.加快推进“双创”基地建设。加快培育和巩固提升一批“双创”示范基地,着力孵化培育一批科技型小微型企业和优势项目,推动有条件的基地提升为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创业创新基地。到2020年,新增1-2个国家级、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区域或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17.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培育建设多层次多类型科技企业孵化器,促进全市孵化器迅速增量提质。完善“飞地+离岸”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布局,在科技资源丰富的国家及省市建设银川飞地科研成果育成平台和离岸孵化器,打造“发达地区就地孵化、科技成果银川转化”的科技企业异地孵化平台;支持研发机构、工业园区和龙头企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推动已有孵化器提高孵化项目质量,强化孵化服务功能,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在孵企业毕业率。到2020年,全市建成20家以上科技孵化器和专业化众创空间。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六)实施“互联网+先进制造业”行动

18.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建设与发展。以智能化改造、绿色化升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转型、个性化定制为重点,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到2020年,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建成使用10个以上企业级、培育引进3个以上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300家以上工业企业上云、3000台以上工业设备联网。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

    19.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和大型制造企业与电信运营商、软件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展开合作,加快建设企业级、行业(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依托工业互联网建设服务单位、软件信息技术企业,大力推动工业企业上云和工业APP建设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

(七)实施智能制造推广应用行动

    20.持续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强政策扶持和项目引导,依托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服务机构,推动贯标试点企业开展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广泛推广贯标示范企业贯标经验。力争到2020年,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达到40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21. 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强化政策引导和项目扶持,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现代纺织等重点产业,加快实施“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改造,大力提升重点行业智能化水平,建成一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到2020年,建成8个以上自治区级智能工厂、10个以上数字化车间,30个以上智能化生产线(生产单元)。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网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

  22.推动工业机器人在制造业广泛应用。不断提升企业智能制造系统集成能力,探索形成一批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生产新模式和平台,积极推进“共享工厂”建设,培育5个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八)实施工业开发区整合优化行动

23.加快推进开发区优化整合。加快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882号)、《银川市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银政发〔2018〕217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开发区各项优化整合任务,研究制定出台有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的落实措施,确保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牵头单位:银川市产业开发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24.加快优化开发区管委会机构设置。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加快开发区特别是银川经开区、银川高新区“一个机构、一套班子”模式实质性整合,力争2019年年底前,全部开发区管理机构调整到位。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25.加快开发区管委会班子配备。按照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则上由银川市委常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其他开发区原则上由所在地县(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的要求,加快开发区管委会班子配备,同时选配具有经济、工业、招商工作经历的干部任职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和班子成员。力争2019年年底前,开发区管委会班子配备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26.建立跨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和利益分享机制。制定出台招商引资项目和利益分享管理办法,统筹考虑各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引荐方和落地方分成或者协商机制。督导各开发区结合各自实际,深化招商机制改革,加大建设专业化招商队伍力度,同时借助社会化专业中介机构开展招商。

  (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27.加快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制定出台银川市关于支持开发区整合优化和创新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完善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机制,对条件成熟的开发区设立一级财政,促进开发区事权与财政支出权力相匹配。对不具备设立一级财政的,要完善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机制,建立开发区和地方政府合理的投入和收益分配制度,保障开发区建设和正常运转。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28.加快开发区投融资机制创新。制定出台强化投融资的配套政策,支持开发区设立市场化投融资平台。引导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开发区投资建设,建立开发区、金融机构、企业三方沟通协调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开发区优化配置。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29.加快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指导各县(市)政府按照自治区要求建立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人事制度,创新岗位薪酬制度,推行编制内工作人员浮动薪酬,合同制聘用人员实行市场化管理,实现绩效与薪酬挂钩。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30.严格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管理。推动闲置土地处置,制定开发区存量土地、厂房盘活利用方案。严格开发区土地使用标准,制定出台自治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制定出台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加强开发区用地评价,建立完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度。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31.加快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制定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案,建立基础设施项目库,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启动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到2020年实现所有开发区基础设施“九通一平”。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32.推动开发区高效开发。开展闲置和低效土地挖潜整治,加快推进贺兰工业园“腾笼换鸟”,“散乱污”企业全面退出,灵武再生园迁建企业尽早投产达效,年度贡献产值50亿元以上,加快永宁工业园推进发酵类企业改造及搬迁,逐步释放产能。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33.实施开发区低成本化改造。引导鼓励永各开发区加大落后产能淘汰,争创绿色开发区和低成本示范开发区,组织各开发区积极申报自治区2019年度低成本化改造项目,争取自治区低成本化改造资金。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九)实施工业对外合作对接行动

   34.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围绕服务优势产业,借助“四区四园”平台,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紧盯央企、500强等龙头企业,精准引进一批优质企业、优质项目。

  (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35.支持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抢抓西部大开发20周年和中阿博览会机遇,强化东西协作、京银合作,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支持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区)

    36.推进开放载体建设。扎实推进中沙、中阿产业园建设,加快丝路经济园民营经济聚集高地建设,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牵头单位: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丝路经济园)

(十)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

37.加强培训。建立企业家暨企业人才后备库,分行业分领域每年对企业家进行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大学教授或专业领域专家来宁讲座。组织企业家到研究机构和发达地区知名企业学习研修和精准化、专业化考察,建立常态联系机制,对标国内外先进经营理念、先进管理制度、先进营销模式,先进管理理念和经营管理方式,提高企业家创新发展、决策管理、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的能力。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工商联、市国资委、各县(市)区)

38.强化交流、协作。每年组织1-2次交流会,引导我市小企业与行业龙头以及品牌企业协作联合,采用研讨会、交流会、现场会的形式,邀请本市知名企业家现身说法,促进小企业与大企业间的交流、协作;支持商会、协会、企业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活动,邀请国内外优秀企业家、经济管理专家来宁开展演讲授课、对话交流等活动,促进本地企业与国内外企业建立合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工商联,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单位特别是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开展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升级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任务,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调解决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发展行动中存在的问题。

(二)狠抓工作落实。细化、量化、目标化工作任务,真抓实干推进工业对标提升转型升级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每半年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力争政策资金支持。加强对上衔接汇报,积极争取自治区新型工业化、产业引导基金等专项资金政策扶持,在对标企业技改项目、科技研发、转型升级等方面,加大对银川市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倾斜支持力度。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安排相应财政资金,整合资源,确保“十大行动”落地实施。

强化氛围营造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通过电视、报刊、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帮助企业吃透政策精神、积极为企业对标,编制、申报项目出主意、想办法、提项目、跑立项,营造推动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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