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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2/2018-74742 发布日期:2018-08-07
发布机构: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工信局
名 称: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25号打造西部最具影响力的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的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25号打造西部最具影响力的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的提案答复的函

张韧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西部最具影响力的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的提案收悉,感谢委员对全市工业园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提案由灵武市政府主办,市工信局、金融工作局协办。在接到委员的提案后,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由节能中心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8月7日联系了委员,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进园区整合,促进产业转型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引导园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切实发挥产业园区在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成立银川市产业园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银党办综〔2018〕57号),成立了已市委副书记,市长杨玉经为组长的银川市产业园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同时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

(二)加快园区整合。为充分发挥园区在经济发展中主战场、主阵地作用,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产业园区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银党办〔2018〕59号),按照“整合园区、盘活存量、低端退出、转型升级”思路,已创新发展、优化定位、产业集聚、绿色集约为原则,推进园区整合及产业定位,重点布局主导产业,建立园区扶持产业目录和限制目录,主动“腾笼换鸟”,加快清退低端产业。其中明确了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区整合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重点发展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及再制造,着力打造宁夏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产业转型升级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区”。

(三)加强园区管理。印发了《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工业园区管理运行暂行办法〉〈银川市2018年产业园区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党办〔2018〕61号),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管理,推动园区规模、速度、质量和效益协调发展,促使产业园区形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生产配套、产业集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环境友好的产业集中区。

二、加强政策扶持,激发创新驱动活力

为了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工业经济实力,银川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为公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13〕53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和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银政发〔2014〕33号)以及《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工程扶持政策》的通知》(银党发〔2015〕27号)。通过各项扶持政策的实施,促进企业扩大规模、加速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升企业科技实力,并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鼓励区内企业购买本地区产品。2016年,银川市奖励和兑现工业经济发展资金6000多万元,百余户企业获得奖励资金。

近期,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政策意见》(银党办〔2018〕60号),从创新突破、“三品”建设、智能发展、绿色发展、做大做强、技术改造等方面支持企业发展,鼓励新业态、新产业发展,激发工业园区创新驱动发展活力,增强企业内生发展动力,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规范产业定位,推进绿色集约发展

(一)建立了示范园生态环保治理及产业规范化发展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按照市政府安排,成立了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生态环保治理及产业规范化发展领导小组,建立了《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生态环保治理及产业规范化发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度》,明确了决策领导、会议制度、沟通协调及报告等各项制度,全力推进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尽快完成环保整治与产业转型。

(二)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目前,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完成并上报自治区发改委等待评审,基本确定园区功能分区,提出“一园两区六个基地”规划布局思路,明确示范园产业定位,推进园区绿色集约发展。同时,拟定了《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示范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方案》、《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示范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示范区产业规范化管理办法》、《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示范区产业准入条件及负面清单》、《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示范区产业规范化发展实施方案》等纲领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园区发展。

(三)开展环境污染问题企业清理整治工作。一是对涉及侵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企业进行拆迁,制定了企业退出工作方案,坚持分批稳步推进,第一批众源路以东11家企业已于6月21日至28日全部拆除,第二批众源路以西涉及企业已完成相关资产评估和测算工作,并于6月28日开始组织拆迁,涉及企业除宝利达(9月底完成拆迁)外计划8月底全部完成拆迁。二是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企业进行清理整治。按照清设备、清场地、清原料、清污染物的“四清”要求,对15家无合法手续且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全部予以关停取缔;对17家超范围经营且环保不达标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治;对手续齐全、生产经营正常的15家企业进行提标改造,实行自查自改,督促依法依规予以完善环评等相关各项手续;对13家存在环境污染企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确保园区企业环保达标生产。

联系人:马乾

联系电话:6888671/18909506244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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