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工作

索 引 号:640100-102/2017-22530 发布日期:2017-09-04
发布机构: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工信局
名 称:关于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评估意见

关于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评估意见

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收悉。我局联合市环保局于2017年7月27日组织有关节能环保行业专家对你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评估。评估专家组听取了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和清洁生产咨询机构宁夏耀诚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情况汇报,通过现场实地考察企业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情况,查阅核实有关清洁生产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和专


家质询环节,形成清洁生产审核专家组评估意见。

经专家评估,你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需实施15项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13项,中/高费方案2项,需投入资金75.97万元,方案实施后年提高循环水利用量2万立方米,年减排二氧化硫2.36吨,年减排粉尘4.34吨,年节约电力31.84万千瓦时。

经研究,对你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审核评估意见如下:

1.同意清洁生产审核专家组评估意见。

2.同意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3.整改意见及建议:

(1)按照专家组评估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清洁生产审核档案材料。

(2)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激励机制,持续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3)加强节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

(4)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向银川市工信局或银川市环保局提出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4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