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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3/2017-7176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7-12-29
责任部门:银川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2017-12-29
名 称:关于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的通知

市属各国有企业: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促进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根据银川市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银纪办发[2017]55号)现就廉洁过好“两节”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前做好安排部署和教育引导。企业组织、纪检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 

二、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重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学、查、改”作风建设活动,着力查找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抓早抓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三、进一步严明作风建设纪律和规矩。各企业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做到“十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及烟花爆竹、鲜花、烟酒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总结表彰活动;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以及用公款接待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企业和私人宴请;严禁违规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持续保持监督执纪问责尺度不松。企业党组织及纪检部门要按照十九大新部署新要求,有计划地安排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创新监督方式,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对不收手、不知止、改头换面、隐形变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穷追不舍、露头就打。各企业在元旦、春节前要分别安排一次专项检查,节日期间至少安排一次明察暗访,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要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发挥微信公众号监督作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从重、顶格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所在单位组织以及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对典型问题要公开通报曝光。 

 四、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和情况报告。元旦、春节假期,各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执行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期间发现本单位“四风”舆情反映、问题线索以及其它重要情况的,要及时核查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市国资监察室报告。市国资纪工委将组织人员对节日期间各企业作风建设和监督检查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各企业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请分别于2018年1月2日和2月21日前,报银川市国资委监察室 

       

      银川市国资纪工委节日期间值班电话:0951-6889259 

    

      中共银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71228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国资委纪工委                         20171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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