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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3/2016-05511 | 发布日期: | 2016-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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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国资委 |
名 称: |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
各监管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反映企业安全生产日常动态,加强经验交流,服务领导决策,推进安全工作,使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常态化,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监管企业要正确认识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搜集、整理和上报,并确定分管领导负责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报送信息的时效和质量。
二、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报送信息标题要突出核心内容,信息内容要文字简明、语言平实,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和创新性,反映企业开展工作的动态及真实情况,形成“月汇报”、“季总结”、“重大事项一事一报”的工作机制。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工作计划、方案(预案)、决策、措施、动态、成效和有关统计资料;
(二)上级领导检查、视察等政务活动情况及重要讲话精神;
(三)有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及进展情况;如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安全生产月等;
(四)企业日常安全生产活动动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情况,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等;
(五)企业安全生产创新或亮点工作,特别是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及取得的新成绩;
(六)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
(七)其他安全生产需要报送的工作事项。
三、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
(一)专人负责。各企业要明确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和上报工作,并保持相对固定,确保工作连续性。请各企业于11月1日前将确定的信息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市国资委考核评价处。
(二)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认真落实报送制度;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等重要情况要按规定随时报送。报送的信息要全面、客观、符合实际,不能照搬照抄敷衍了事,要有针对性、时效性、参考性,力求全方位、全领域、多角度、高起点、高质量。
(三)统一报送形式。信息报送材料纸质版通过安全生产简报形式报送至市国资委;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形式报送(有要求的除外),优秀信息将推荐上报给上级有关部门。
(四)各有关企业的信息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对信息报送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王蕾 6889263
万 成 6889253
电子邮箱:ycsgzwkp@126.com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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