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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3/2017-03520 发布日期:2017-03-30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国资委
名 称:银川市房投公司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节税5487万

银川市房投公司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节税5487万

  银川市房投公司购买的金凤区“阅海万家”小区存量房1329套16.55万平米及配套设施1.05万平米,总金额9.3亿,虽于2012年12月开工,但由于买卖合同均在2016年4月30日之后签订,按照不动产销售税收政策应缴纳11%税额6054万。 

  根据(财税[2016]36文件)《财政部国家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银川市房投公司认真研究国家税收政策,与金凤区国税局、兴庆区北区国税局反复沟通协调,递交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申请得到了批准,由原来11%不动产销售发票减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为阅海万家小区存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节约增值税税额54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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