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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3/2017-48659 | 发布日期: | 2017-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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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国资委 |
名 称: | 关于2017年一季度外派财务总监工作报告报送情况的通报 |
各监管企业:
根据《银川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工作报告制度》(银国资发〔2008〕2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一季度外派财务总监工作报告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报告报送情况
截止一季度末,14名外派财务总监共报送各类工作报告47篇,其中:定期报告5篇,专项报告14篇,要情报告28篇。与上年同期相比,报告报送数量和质量均有大幅提高。
在综合评价报告的时效性、分析的客观性、风险提示的及时性等基础上,我委对各财务总监报送的报告进行了择优采用,一季度共采用12篇,其中城投公司、西部供水、鸣翠湖、西部通航公司各采用2篇,中铁水务、通联资本、四维押运、煤气公司各采用1篇。被采用报告中有以下特点较为突出,请各财务总监学习借鉴:
1、鸣翠湖公司财务总监黄雅丽围绕企业扭亏增盈目标,对企业经营业务构成和增盈目标进行细化分析,有针对性地报告了企业采取的各项营销策略、主要措施和奖惩办法。
2、中铁水务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尤汉树围绕解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对企业经营现状及形成原因进行全面分析,报告了本年度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方法和建议。
3、城投公司财务总监王海荣及时向国资委报告企业拆借资金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督促企业及早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防控。
4、西部通航公司财务总监姜风报送的《2016年度经营运行分析报告》内容完整,分析透彻,使我委全面、准确地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和行业竞争情况。
5、通联公司财务总监麦桂珍、西部供水公司财务总监黄莺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及时报告,对企业规范决策起到了监督和促进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报告报送重视度不够。部分企业财务总监不按制度要求认真总结、分析企业经营发展状况,不主动挖掘、上报企业重大经济事项,报送报告数量少,个别企业甚至不报送。
(二)报告报送质量有待提高。报送的报告大多是事项性的,缺少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的调研类报告。部分总监对上报报告缺少报送要素,存在应付差事现象。
(三)报告报送时效性还需加强。部分财务总监报告的事项时效性不强,个别财务总监没有充分认识到报告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存在集中突击上报、被动应付工作等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财务总监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报告报送制度,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实际,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定期向国资委工作报告。
(二)提升质量。各财务总监要进一步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全面深层次分析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科学合理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国资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的参考依据。
(三)加强时效。各企业财务总监要及时报送各类工作报告,尤其要加强事前、事中监督事项报告的时效性,充分发挥外派财务总监的职责作用。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