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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3/2018-34478 发布日期:2018-07-02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市国资委
名 称:银川市国资委超额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执收任务

银川市国资委超额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执收任务

根据《银川市属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银国资发[2015]206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属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工作的通知》(银国资发[2018]155号)等文件要求,2017年度市国资委收缴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0,1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1.16%,超额完成年度预算收入。 

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工作中,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银川市热力公司、石嘴山市蓝盾保安押运公司等企业,领导重视,董事会及财务部门工作认真积极,及时调度资金并完成上缴入库,为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工作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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