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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23/2018-39509 | 发布日期: | 2018-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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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国资委 |
名 称: | 关于同意银川市热力公司增加经营项目的批复 |
银川市热力公司:
你公司《银川市热力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请示》(银热字〔2018〕32号)收悉。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为解决由于银川市实施“东热西送”蓝天工程项目,致使企业原有燃煤锅炉供热经营业务缩减、富余职工增加问题,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水暖管道施工、土建工程施工、废旧物资回收及销售、建筑物拆除工程”经营项目。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此复。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3日
(此件予以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