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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3/2018-0983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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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1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环保局 | 发布日期: | 2018-03-13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
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川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初,局办公室组织各处室,基层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规定的面积标准,开展了办公用房自查工作,采取调整、合并等方式,基本完成了领导干部及其他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清理整治工作,局办公室开展了整改完成情况检查,经查各单位仍存在不符合办公用房要求的问题,现就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各处室,各基层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完成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清理整治工作。
二、各处室,各基层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规定的面积标准,再次核查办公用房面积,对于目前仍存在超标问题的,须于3月15日前完成整改,确保达标。各基层单位3月15日前向局办公室上报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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