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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3/2018-399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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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8-07-16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环保局 | 发布日期: | 2018-07-16 |
名 称: | 关于加强“三夏”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夏”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三夏”期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夏”期间农作物秸秆禁烧是我市夏季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将秸秆禁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到人,确保“三夏”期间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及时通报。三夏”期间,各县(市)区
要深入种植区开展全面督导检查,采取“网格化”管理,与农牧部门联合开展巡查工作,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应立即将焚烧秸秆区域、种类、面积等情况通报相关县(市)区蓝天办,并采取措施,直至灭火。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在“三夏”前、中阶段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下乡进村宣传、悬挂标语横幅、与新闻媒体合作、组织召开现场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农民认识,营造秸秆禁烧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银川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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