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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8-77733 发布日期:2018-09-10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环保局
名 称: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门淑霞、马建旭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从源头抓起,治理水污染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市环保局和市水务局联合办理。市环保局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2018426日召开做好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水环境管理崔悦慧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2018629日、711日与门淑霞代表联系,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经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朱海滨和市环保局局长王光英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力推进“河长制”落实

2017年,市政府印发《银川市河长制工作方案》、《银川市河长制河湖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建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总河长,市长担任副总河长,市四套班子领导、各县(市)区委书记分别担任河长,将治理、管护任务具体明确到36个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河长制体系,市级河长14名,县级河长129名,乡级河长231名,村级河长546名,涉及河(沟)道141条;落实市级湖长10名,县级湖长66名,乡级湖长78名,村级湖长99名,覆盖湖泊74个。2018年,市政府印发《全面推进河长制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紧盯入黄排水沟水质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人工湿地建设等重点水环境治理工作,对河长制工作再次明确任务和量化指标;出台河长制工作六项制度;召开全市总河长、黄河总河长等会议7次,层层压实河长责任,完善河长目标考核机制;制作区、市、县级河长制公示牌269块,设置水质监测断面45个、监测点位52个,2018年,市环境监测站对具备监测条件的点位每月开展一次监测,共出具数据4083个,为河长制工作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二、治理“小散乱污”企业

配合兴庆区政府对辖区内小散乱污进行集中清理,已清理塔桥村塑料颗粒加工厂和废品收购站5家、大新村塑料颗粒加工厂3家、新水桥村凉皮作坊1家、燕鸽村断水断电2家、上前城村断水断电6家、捣毁杨家寨村饲料加工厂1家,摸底碱富桥村非法作坊4家,配合大新镇政府及兴庆区农牧局清理新水桥村八队3家饲喂餐厨垃圾的养猪场,对塔桥村养牛场、维维乳业养牛场实施限期搬离。

三、加强排水沟综合整治

根据《银川市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兴庆区划定并公布了禁养区范围,并制作1:50000禁养区分布图,目前,禁养区内5家养殖场已全部搬迁,共转移奶牛1440头,生猪28602017年年底,与市住建局督促完成了石油城居民生活污水管网并入第五污水处理厂,建成区内银东干沟已成为干沟。

提案中的其他建议都很有针对性,已由市水务局按照工作职责进行答复。

再次感谢门淑霞、马建旭代表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关注,希望你们今后对水污染治理工作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崔悦慧   8679820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89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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