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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8-76095 发布日期:2018-09-06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环保局
名 称: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60大庆、“双节”期间全市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60大庆、“双节”期间全市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基层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自治区60大庆、中秋节、国庆期间全市环境安全工作,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环保(分)局要以95处置佳通轮胎密车间着火事件为契机做好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安全处置,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环境风险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对石油、化工、发酵制药等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贮存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排查,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隐患,要求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严防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危险废物流失造成的环境安全事故。加强重点企业环境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做好环境应急准备,完善应急机制

各县(市)区环保(分)局、监测站、监察支队要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工作,开展监测设备、个人防护应急装备的调试、校准和试用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发生事故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监察、监测工作。

监督企业全面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自查落实情况,以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保障通讯畅通,形成协调有序、良性互动的应急机制。

三、落实带班值班制度,保证上下联动

自治区60大庆和双节间,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紧急事项、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报告制度,及早做好值班安排。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基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检查值班人员在岗工作情况。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89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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