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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8-92324 发布日期:2018-12-03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环保局
名 称:关于下达2018年银川市环保专项资金 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8年银川市环保专项资金 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资金安排2018年市本级环保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大气、水等污染治理能力建设等项目。经研究,计划对永宁县水质监测能力建设等5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现将专项资金(第二批)计划578.5万元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市财政局、环保局审定的项目内容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内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项目发生重大变更,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向市环保局、财政局报告。

二、各县(市)政府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市环保局、财政局将对


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四项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凡下达预算指标中实行公开招标和采购的项目,应按照规定和程序实行政府采购。

四、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及时整理建设项目资料进行项目验收,并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并将评价结果报送市环保局、财政局。对于评价结果较好的,将在以后环保专项资金安排中优先考虑;对于评价结果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将会影响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附件:2018年银川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第二批)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银川市财政局 

           201812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银川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第二批)

序号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总投资(万元)

拟安排环保专项资金(万元)

备注

1

永宁县政府

水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购置2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

100

100


2

银川市环保局

大气超级站项目

建设1个主站,2个子站,以及1个移动站(激光雷达走航观测车)

3270

96.5

已完成

3

贺兰县政府

四二干沟水质提升工程项目

处理规模8m3/d,建设潜流湿地427亩,表流湿地56.5

10021

200


4

永宁县政府

永二干沟经纬创业园人工湿地工程项目

处理规模4m3/d,建设潜流湿地129.5亩,表流湿地6

6984.59

112


5

灵武市政府

灵武东沟人工湿地工程项目

处理规模9m3/d,建设潜流湿地176亩,表流湿地1251

12396

70


合计





578.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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