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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金融工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议案建议提案办理
索 引 号: | 640100-131/2017-47033 | 发布日期: | 2017-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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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20号提案的答复 |
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监管力度的提案收悉。提案中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建立和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制度”、“依法打击高利贷违法犯罪”、“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行业透明,发挥社会舆论等外部监督作用”、“加强宣传教育”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
为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应对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态势,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5〕166号)精神,我市于2016年8月12日正式成立银川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市处非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指定专门负责人。通过组织设立,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积极配合工作,确保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016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确定了浦发银行等8家机构入围银川市财政存储资金分配,营造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持续做好处置非法集资、交易场所排查、重点企业债务化解和打击恶意逃废债等工作,先后协调区属监管机构,对西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银汇贵金属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公司等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成立了民营企业救助基金和风险防范基金,对经济下行阶段出现风险的重点区域性重点企业进行救助。联合发改委等部门,组织召开了银政企对接会。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协作
目前,我国金融业的监管体系主要由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和地方金融局(办)组成,监管既各自独立又相互交叉。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一行三局的沟通与联系,杜绝出现监管“黑洞”。同时,发挥好民间协会组织的作用。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2017年8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