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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19-0001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19-02-27
责任部门: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9-02-27
名 称: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8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的自查报告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8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的自查报告


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市农民工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关于转发<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银农民工领发201828号)《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准备工作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为全力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和保持社会稳定大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全系统开展了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从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成立了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科,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公布电话,以便接受民工监督。同时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市交通运输局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应急预案》。同时,认真贯彻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等文件,完善并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措施。

二、自查情况及主要工作做法

(一)自查情况

2018年,由我局负责实施的项目开工的项目共13个,其中:火车站综合枢纽项目1个,公路项目5个,公交项目6个,水运项目1个。所有开工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均支付到位,实现2018年建设项目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目标,没有发生农民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

1.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项目

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银川火车站,建设用地面积约225亩,总建筑面积约167941.28平方米,总投资约13.89亿元。

银川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主要建设长途汽车客运枢纽站,占地65.5亩,建筑面积57780平方米,总投资4.39亿元,该工程已于2015年11月份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主体结构,正在进行幕墙及精装修,累计完成投资3.4亿元。

扩建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主要实施换乘中心及地下连接通道工程、北停车场及管理用房工程、4条下穿火车站站场通道工程,目前正在进行三通一平等工作;二期主要实施火车站西广场改造扩建工程、旅游集散中心工程、交通信息中心及综合业务用房,总投资约9.5亿元。

自查情况:目前该项目2#停车场及管理用房项目主体施工及幕墙装饰施工已基本结束,开工至目前阶段累计进场分包单位为6家,累计进场作业人员300人左右。

因该项目施工手续未能及时办理农民工工资专户无法开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法上缴、合同未能及时备案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能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正常开展,为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我公司在建设单位未拨付工程款的前提下将过程中产生的农民工工资进行了垫资发放未出现拖欠情况,各劳务分包单位所属农民工未出现讨薪等恶意事件。

2.公路项目

1)银川市立掌路改扩建工程

项目简介:该项目位于兴庆区、永宁县境内,起点始于望宾路,终点止于掌政镇接将军路。全长6.502公里,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总投资23023万元,其中区厅补贴2800万元已到位,市财政2018年列支1000万元。

自查情况:本项目由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项目部共有农民工37人,工资已全部发放完毕。本项目部已成立了农民工工资管理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副组长由项目书记担任,组员由财务部、工经部、安质部以及综合办公室担任。组长按月定期检查、协调、督促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我局拨付的工程款到位后,及时将农民工工资划拨至专用账户。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项目部直接代发,项目部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确认后,由项目部直接将工资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并任命专管员对其过程进行监督;工资发放做到工资支付月结月清,严禁工资由包工头或班组长代领代发。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电话。

2)银川市永通路永南村至司家桥村段改扩建公路工程(一期)

项目简介:该项目位于兴庆区境内,起点始于华夏河图生态小镇东侧,终点止于永通路与银横路平交口处。全长2.579公里,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标准。总投资9569万元,区厅补贴资金458万元已到位,市财政2018年列支500万元。

自查情况:该项目由阿拉善盟云峰道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项目部根据劳动保障法、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务合同。对现场务工人员建立实名制现场考勤记录每月13号张贴在公示牌上,以便员工核对自己的出勤明细。工资支付情况,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每月5-8号为工资发放日,10月前采取现金方式,11、12月采用农民工专业账户发放,并做到及时、足额发放。每月10日对务工人员随机抽查支付情况,对退场人员核对退场记录情况,并且均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并在项目部大门入口处及生活区醒目位置张贴有建筑业农民工欠薪告知牌,项目部设有农民工维权办公室

3)贺兰山东延伸道路提畅改造工程

项目简介:该项目改造范围为原贺兰山路东延伸及兵沟黄河公里大桥项目,全程29公里。改造主线长4.69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互通式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连接线3处,新增匝道长6.691公里,分离式立交被交路改建3.59公里,主线两侧改路9条共计8.1公里。

自查情况:该项目由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项目使用农民工184人,工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同时,该项目部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农民工工资发放开设专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项目部直接代发,项目部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确认后,由项目部直接将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做到工资支付月结月清,严禁工资由包工头或班组长代领代发。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电话。

4)新干公路(G110至套门沟建材厂段)改建工程

项目简介:该项目位于西夏区境内,起点始于国道110 与新干公路交叉处,终点至于套门沟建材厂。全长8.138公里,其中主线长5.133公里,支线长3.006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总投资3810万元,市财政2018年列支500万元。

自查情况:该项目由宁夏星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使用农民工16人,项目部设立农民工劳资专管员,并成立农民工维权办公室,对招入的农民工建立花名册、考勤表,项目所使用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全部采用现金发放的形式进行工资发放,由项目部按照农民工考勤表进行农民工工资表编制,按照农民工工资表每月5日发放上月农民工工资,工资领取人领取工资后签字按手印,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资料留档, 2018年11月10日该项目停工冬休,项目部对所使用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完成,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5)典农河旅游公路亲水北街至沙湖大道段公路工程

项目简介:项目位于金凤区与贺兰县境内,起点始于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湖临湖路,终点止于沙湖景区规划环湖路。全长24.379公里,三级公路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机动车道、自行车道及景观绿化等工程。总投资25143万元。其中区厅补贴资金9000万元已到位,市财政截至2018年累计列支2000万元。

自查情况:项目一标段由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项目部特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财务主管为副组长。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举报电话,用以监督各协作队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等工作。项目共使用农民工40人,2019年春节前项目部对劳务人员进行了节前工资的发放:其中18人进行银行转账,其余22人均以现金形式进行了发放。

项目二标段由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部共有农民工102人,工资已全部发放完毕。同时,该项目部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农民工工资发放开设专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项目部直接代发,项目部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确认后,由项目部直接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做到工资支付月结月清,严禁工资由包工头或班组长代领代发。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电话。

项目三标段由南通市江海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因该标段土地手续影响,施工单位未能进场施工,未使用农民工。

3.公交项目

2018年市公交公司负责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6个,分别为掌政安置区公交首末站项目、贺兰县和平安置区公交首末站项目,文昌充电站项目、北门充电站项目、火车站充电站项目、通达北街充电站项目,具体如下:

1)掌政安置区公交首末站项目

该项目位于兴庆区掌政镇赵家湖路南侧、典农街东侧,概算总投资3628万元。项目总占地约35.8亩,主要建设内容:业务管理用房、低保车间、门房、充电站及场区道路和停车坪、大门围墙、绿地及场区内水、暖、电建安等配套设施。

至目前该项目招投标工作已完成,2018年10月已进场施工,截止冬季停工期已完成临时设施搭建土方及围墙施工。目前已进入冬季停工期。累计完成投资16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128万元。

2)贺兰县和平安置区公交首末站项目

贺兰县和平安置区公交首末场站项目位于贺兰县金河大道北侧。概算总投资:4056.57万元,项目总占地约21.5亩,主要建设内容有调度中心、附属用房、压缩机房、加油、加气站、充电桩及场区道路停车坪及水、暖、电、建安等配套工程。

至目前,该项目招投标工作已完成,已完成办公楼、门房、配套服务楼、围墙施工,正在进行,加气站、充电站土建施工。

累计完成投资891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664万元。

3)文昌充电站项目

文昌充电站位于文昌南街公铁物流服务中心西侧。主要建设配电室1座,充电桩30个(其中80KW交流充电桩24个,120KW直流充电桩6个)。现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累计完成投资652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168万元。

4)北门充电站项目

北门充电站位于上海路以北,中山街以西。主要建设配电室一座,充电桩138个(其中80KW交流充电桩112个,120KW直流充电桩26个)。现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累计完成投资2252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501万元。

5)火车站充电站项目

火车站充电站位于兴洲北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主要建设配电室一座,充电桩64个(其中80KW交流充电桩51个,120KW直流充电桩13个)。现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累计完成投资138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67万元。

6)通达北街充电站项目

通达北街充电站位于通达街以东,军区路以北。主要建设配电室一座,充电桩41个(其中80KW交流充电桩34个,120KW直流充电桩7个)。。现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累计完成投资821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189万元。

至目前,所有项目农民工工资均支付到位,实现2018年建设项目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目标,没有发生农民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

3.水运项目

项目简介:建设内容:1、工程范围内的航道整治工程;2、建设码头8个。3、工程范围内的航标、航道维护交通工具、仪器等配套工程;站房、水上搜救中心等配套工程。建设标准为内河五级航道标准。总投资4.0737亿元,2019年市财政当年配套资金1000万。该项目2015-2016年争取交通运输部补贴资金2.083亿元。

自查情况:该项目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负责实施,项目开工之日起成立了由7人组成的农民工工会分会委员会,分会成员包括项目经理及民工代表,工会主席由项目部经理担任,在册会员21人,入会率占民工总数的90%以上。该项目部与施工队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统一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对出现的信件或举报电话要及时处理并做好登记工作,争取做到事不过夜,每周三开箱并做了详细的举报箱开箱纪录。同时,要求各施工队将民工工资发放表上报项目部,以便于查找核对。此外,项目部采取不定期抽查、询问等方法,现场调查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发现的情况或民工反映的情况及时与施工队沟通,核对确认后督导施工队及时、有效解决。

(二)主要工作做法

1.强化制度建设,落实相关政策。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严防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一是严格按照《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按照《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16〕210号)要求,部分企业减免缴纳)及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作为与其签订施工合同的首要条件,敦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二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签订项目招标土建施工合同时,中标单位必须先向人社局交纳项目工程中标价2%的农民工保证金,这作为签订合同的前置条件,凡未按要求交纳的,一律不得签订土建施工合同;三是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与招收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协议、在第一次进度款支付前,办理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现工程款与22%农民工工资款分账拨付,同时跟银行、施工单位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农民工工资专用款的合规使用;四是当建设企业无力支付工资、回避或者拒绝处理事件且不能对欠薪举证时,我局将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使用农民工承诺书》中的相关条款,积极配合人社部门根据已掌握的证据直接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劳动者工资,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2.规范项目管理,开展专项检查。依据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的用工合同、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资花名册每月开展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源头性欠薪案件。同时,建立考评奖惩制度,借鉴自治区公路建设局项目管理的先进经验与成功做法,成立考评小组,对排名靠前的单位给予奖励,年底信用等级评价中按照规定提升等级;对排名靠后的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并在信用等级评价中给予降级处理。

3.加强部门联动,严惩欠薪企业。结合银川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申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件评选活动,积极为全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信誉良好的企业争取诚信企业名额,使其享受银川市招投标等各方面优惠政策,减轻企业压力,同时将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报送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限制其在行业内参与项目招投标活动。

4.排查治理方式,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深化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容易爆发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日常施工过程质量监管结合起来,加大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拖欠)、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坚持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加强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四是坚持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发生事故。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大型外地进银企业或央企,由于企业总部内部管理问题,限制分公司在当地开设银行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致使在银分公司无法开设工程款分账管理账户。同时部分劳务企业和部分农民工考虑征税等因素,对银行代发工资有抵触情绪,存在个别施工单位未给农民工办理银行卡、未实行分账管理。

二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资金到位迟,工程进度款拨付较晚,企业前期垫资较大,存在工程款未到位的项目,施工单位先期使用现金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按照相关规定从农民工资专用账户发放,未实现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

三是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项目使用非技术性农民工流动性较大,导致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盲区。

四是个别施工企业疏于管理,农民工流动性大,农民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部分建筑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工资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建立联动机制,消除监管弊端一是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加大农民工动态化管理,及时掌握在建项目农民工流动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二是进一步要求各施工单位给农民工办理专用的工资发放卡,实现农民工工资通过银行代发。三是加强与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纵向联系,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时缴纳,及时处理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农民工欠薪问题,做到全年建设项目不因农民工欠薪问题发生上访事件。

(二)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对系统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定期不定期开展施工单位使用农民工专项检查工作,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使用农民工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建设项目按照要求使用农民工。2019年计划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2次,分别是年中和年底,严格落实自治区、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

(三)加强政策宣传,增强维权意识。要求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公开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监督部门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等信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公平、正义、有序的建设环境。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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