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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19-0002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19-02-27
责任部门:局政策法规科 发布日期:2019-02-27
名 称:关于做好交通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交通建设工程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公路管理处、局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局属各单位、各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企业:

为认真做好春节后复工期间的各项工作,切实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复工后的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加强责任落实

各单位、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及麻痹大意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到第一位各施工企业要针对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确保复工复产阶段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节后复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复工方案内容全面、切实可行,并监督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严格执行“三不复产”(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督促施工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进行安全条件、安全设施的全面自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在整改完成前不得复工,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制定措施,确保安全复工复产

节后复工复产时段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各施工企业要针对企业自身和工程施工的特点,认真分析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制定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抓早、抓细、抓实,严禁盲目复工复产。

(一)制定完善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施工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确保复工复产的每一个步骤规范、稳妥、有序,保障安全、平稳地度过复工复产的这一关键时段。方案中应明确: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开展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三是开展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四是更新应急预案和现场安全处置方案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开展复工复产前的安全责任承诺。各施工企业应逐级分解、层层组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作业长、班组长、员工的安全责任,做到以岗定责、按责履职;组织开展岗位安全责任承诺,树立“责任不落实是最大的隐患”的安全理念,并自觉融入日常生产工作中,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各施工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的员工要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节后返回原岗位工作的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唤醒返岗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真正做到新招、调岗员工的岗前安全教育全覆盖;员工的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开工安全再教育全覆盖;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安全专项培训全覆盖,并建立教育培训台账。做到人人过关,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掌握安全生产基本技能,严防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真正解决由“三不”(不懂--安全知识的不到位、不会--安全技能的不到位、不注意--安全意识的不到位)问题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开展复工复产安全专题班前会。在按规定完成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按照工程和季节施工特点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各施工企业要组织、指导和督促生产班组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班组长带领班组成员作出安全承诺,开展交心谈话,主动了解节后大家的身体和心理状态,一起分析工作中面临的风险,相互提醒,自觉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施工单位在复工前必须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生产系统、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安全检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对现场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行工作,防止“带病”或带隐患运行,确保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是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检查和实时监控;三是加强施工用电安全检查。施工单位应当对现场配电箱内各配件以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临时用电要经安全使用许可后方可使用,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确保安全可靠;四是加强现场安全作业管理,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安全可靠;五是强化施工驻地、临时工棚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彻底排查现场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加强应急管理,全面提升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分析识别复工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加强安全形势研判和安全风险预警,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应急管理处置措施,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扎实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科学施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施工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及紧迫,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复工复产管理,确保主体责任落实“五到位”。项目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落实复工复产措施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力度。各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项目建设标准,全面、深入、细致的查找存在问题及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要经常性的到施工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员工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情况,与员工加强沟通、交流情感,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状况。同时,各企业节后复工复产进行电气设备、线路检修、机械设备检修测试、建筑材料进场时要督促员工注意加强安全防护。

(三)加大复工复产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所有的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在复工前必须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前的各项工作措施,自查完成后,向局各业务处室和局属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提出检查申请。局各业务处室和局属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提出申请的施工企业复工复产准备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内容见附件),检查通过后方可允许复工。对未完成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和自查自改工作、隐患未消除、不具备复工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复工。对未通过监督检查擅自开工的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局各业务处室和局属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完成对项目复工复产检查后,要于项目施工复工前2个工作日将检查情况资料报局安委办备案(一项目一报)。局安委办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

请局公路管理处、局运输管理处(市地方海事局)、市公交公司将此通知转各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认真督促落实。

 

联系人:芦珧  6888946

电子邮箱:361628839@qq.com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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