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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17-22488 发布日期:2017-09-14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交通局
名 称: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丁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银川地区非法营运车辆(黑车)的建议》收悉。接到建议后,我局组织人员就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订了办理方案,于201759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指定钱建勋主任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201782日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810日,我局就此建议办理情况向丁凯代表做了电话汇报,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朱海滨副秘书长和叶宏伟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代表对银川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您的这一建议对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加强客运市场监管,建设健康、有序、文明的客运市场体系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多年来我局城客处一直把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作为工作的重点,虽然经过和公安部门联合对此现象严厉打击,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一些“黑车”车主在利益的驱使下,仍然铤而走险,继续营运,给客运市场带来不稳定因素。当前这些非法营运的私家车、摩托车、三轮车,是现如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交通秩序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诱发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的一个安全隐患。这些“黑车”的存在,既影响了营运市场的正常秩序,又侵害了合法营运驾驶人的利益及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给我市带来极大负面影响。     

今年以来,为巩固深化文明城市成果,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银川市城市客运管理处采取了多项措施,解决“黑的”蔓延问题。一是突出重点、集中治理整顿。成立若干稽查小组,针对“黑的”猖獗的地区,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实施阶段性的集中整治。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对于“黑的”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从重处罚。通过重罚来遏制“黑的”的嚣张气焰,从而塑造出良好、有序、文明的乘车环境。三是通过网络微博、投诉电话、有奖举报等形式发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同时,加强宣传,让社会公众认识到乘坐“黑的”的危害性。四是实施驻点管理,安排稽查人员在汽车站、机场、火车站等地对出租车通道进行现场秩序维持。同时,和交警联合执法,驱离周边涉嫌非法营运逗留车辆,确保乘客乘车秩序。

五是在火车站加装了电子自动抓拍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电子监管和人力监管双管齐下,起到震慑作用,使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六是交叉时段不定时、不定点进行路检路查。对于市民反映的职业“黑的”盘踞点加大检查力度,疏堵结合,确保出租车利益不受侵害,保持行业正常稳定。对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依据《条例》依法处理。七是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银川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与交警、城管、运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检查、防范力度,固化打击成果,防止非法营运现象反弹,并取得了一定效果。

截至20176月底,市城客处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626辆,查扣的“黑车”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37.9%

再一次感谢您对银川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7821

 

联系人:陈文   联系电话:13995206813

 

 

 

 

抄送:市人大代选工委(1市政府督查室(1份))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821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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